纹路的玄色衣衫,头发被一顶玄色长冠束起,脸部线条僵硬,却带着掩饰不住的锐气。凭借她那不易的余光,不足以看清楚他的眼瞳,然而明月却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他眼里射出湛然的光芒,这人是――杨应宁。
明月不由又想起前一夜,他的指尖从自己脖间滑过,探过她的那微带冰冷的身子时的情景,不免脸上一红,可是立时她便赶紧摇了摇头,晃走了自己这些无谓的想法,这都什么时候,她居然还有心思想这些。
“我再问一次,你想干什么?”汪直似乎真的生气了,他从牙缝里迸出的寒冷,让不是首当其冲的明月都不由打了个哆嗦。
“我想干什么?你不知道!”杨应宁没有用假声,他微微扬起了脸道,他那微带清澈的声音,听在汪直耳里,更是刺耳。
汪直那俊秀的脸,居然慢慢有些扭曲,他本是眼眉如狐一般狡而聪透的男子,可是就算如此,却让人一眼望去,不免生出几分好感的睡狐狸,只觉得萌动生爱,更能感到他的俊丽无双,可是这一刻在阳光下汪直的表情明显有着狰狞,怒喝道:“我只问你,你知道不知道这件事的可怕性,知道不知道会有什么人因此而死。”
杨应宁的刀锋一直逼在明月的脖间,半晌才说道:“这些我都知道,可是人生在世,有些事,有所为,有所不为,不以个人喜恶来决定。”
“够了,你知道就够了,今天是我的最后底限,要么你现在放下刀,把这个女人交给我,要么我就杀了你!”汪直的表情越来越少,只是轻声漫言,一张薄唇抿的紧紧,虽然不再做出狰狞的表情,可是他整个人立在阳光下,就如是一把出销的长刀。
与剑不同,剑是风流雅士的爱物,虽也能杀人,但也能添几分雅致风流,细细尖锐,便是刺破人心,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伤口,血不刃锋,白衣如练,一向是名士风流的爱物。
可是刀,从来没有那位名士爱用刀,因为这才是真正杀人的利器,真正的利刀不会刺进人心,只会将人一段一段的裂成肉骨,让人血肉四溢,透出的是霸气与对热血的爱恋。
名士爱剑器,而真正喜欢杀人者,必用刀。这也是为什么锦衣卫的佩器从来是飞鱼刀与绣春刀。飞鱼刀利防守,绣春刀外形综合了唐刀和少林梅花刀、单刀的特点,主要是轻巧,同时狭长略弯,便于携带和中距离攻击,这些都是剑器难为的。
“杀了我?”心惊之下,杨应宁无奈地看着他,苦笑。
“……看来你真的很恨我。”一句惆怅言道尽多少无耐,两人少年相知,虽然他接近这个人时不免是因为他长的像自己过去的玩伴念昱,甚至在心里曾经期盼过,他就是念昱,可是接触久了,他知道不是,这个少年阴毒狠辣,念昱阴柔如一个小女子,受了欺负也只会哭,他常笑他错生为男儿胎,可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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