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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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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东民巷开珠宝店的金正华,是安允熙能找到的仅有的几位了解全爱丽生前凄惨身世的人之一。

    金正华今年38岁,她19岁那年和母亲曾受雇于全爱丽的父亲全政勋,作为佣人在全家工作了差不多三年时间。

    在她和母亲来到全家之前,生意走了下坡路,经济上出现危机的全政勋为了节省开支,刚刚解雇了总共五名保姆和佣人。当时金正华和母亲刚从乡下来首尔不久,她们期待的工资并不高,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她和母亲才被想要尽量省钱的全政勋雇用,住进了全家成为那里的帮佣。

    初见全爱丽,金正华觉得这个比她小两岁的富家女丝毫没有其他富贵人家小姐身上常见的傲慢和任性。她虽然话不多,看上去总是怯生生的,但心地却非常善良,对佣人们也很平易近人。

    因为金正华与全爱丽年纪相仿,手脚麻利为人又特别可靠,所以金正华在全家就全权负责小姐的饮食起居,有时候还会在晚上接小姐放学回家。

    刚到全家不久,金正华便得知了老爷与女儿全爱丽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这件事。难怪老爷对女儿的态度会那么冷淡。作为父亲全政勋几乎从来没有对爱丽露出过笑容,也很少对女儿说出亲切的话语。

    时间一长,金正华发现,这两父女之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旁人所见的那么差。父亲虽然冷淡,却一直尽职尽责的抚养女儿长大;女儿虽然总是小心的保持着与养父的距离,但心里却充满了对养父的感激和尊敬之情。那段时间全先生生意遇到困境,差不多每晚都要出门陪各种商人和官员应酬。可是不管多晚,全爱丽总会等到老爷回家才肯安心上床睡觉。有几次看到养父醉得不省人事,她也会背着所有人伤心地独自垂泪。

    罪恶在全爱丽18岁那年叩响了她的门扉。那一年,全老爷一位生意伙伴的儿子,一个名叫李俊的28岁男子常常出入全爱丽的家。他名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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