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臂将军李天磊出任近卫统领,流传出的一些羽林统领罗三叔圣眷衰退的流言,在这桩婚事面前也不攻自破了。
如果说,如此令人眼花缭乱的婚姻同时举行,可以用“壮观”形容的话。那么最后一对儿,只能用“震撼”“劲爆”“亮点在最后”“亮瞎你双眼”这样更加强烈百倍的修辞了。
当他们携手登场时,全场寂静。观礼的军人、官员、百姓个个目瞪口呆,惊骇欲死。――兵部尚书武破虏、军略院长武若梅。他们……他们不是父女么?!――会场顿时一片骚乱。
这时,摄政王殿下登场了,他当众出示三张素纸,完全证明了这桩婚姻的合法性、有效性、不得不举行性。
第一张,名为《卖身契约》。是武破虏将自己的女仆武若梅,卖于摄政王刘枫的转让合同,作价二十万贯。上面写明:即日起,武破虏与武若梅解除一切主从及非主从关系,日期是七年前的。也就是说,从律法上看,武破虏在领回武若梅的当天,一转手就把她卖了,他俩根本就不是父女!甚至没有任何关系!
什么,你昨天还听见武院长管武尚书叫爹爹?――切!不懂别乱说,武尚书小名就叫“爹爹”,管得着么你?爱叫你也能叫……
第二张,名为《赐婚王令》。昭示了当年殿下赏赐给武若梅的婚姻特权――爱嫁谁嫁谁,不得有误,钦此!无论从哪方面看,武破虏身为楚国重臣,领楚国的薪俸,吃楚国的禄米,绝对纯正的楚国臣民!自然也在其列!也就是说,武若梅要嫁给武破虏,对方虽贵为尚书,却也只有娶她的义务,而没有拒绝的权力。
以上是赐婚王令的表面意思,可还有更深一层却很少有人想到:这是大王赐婚!――只要你是楚国臣民,那好,任何人都没有反对的资格!
可见,当年提出立愿之赏时,武若梅真正的用意就在这里。――这丫头,狡猾狡猾滴油!
第三张,名为《通答婚书》。上面写明了男方通婚意愿,女方答婚允诺,生辰八字,一应俱全。最夸张的是,媒人的位置写着:摄政王刘枫;保人的位置写着:军略院五届全体学员三千八百二十五人,具体名单如下……呼啦一长串,直拖到地上去了。
这一切足以证明:武破虏与武若梅的结合,合情!合理!合法!
再看摄政王殿下那张脸,冷目横扫,睥睨四顾,似乎在寻找着哪个敢于喊一嗓子“我反对!”的倒霉蛋。
“本王开明,从善如流,有反对意见的,可以说!当面说!――我一数到三,三字一出口,再有蜚短流长,便是不给本王面子,哼哼哼……”摄政王殿下按刀冷笑,傲然开口一锤定音:“三!”场下噗通噗通倒了一地。
“很好!破虏、若梅,看到了吧,大家都赞同你们缔结良缘!恭喜恭喜!”
对面两人早已笑弯了腰,喘着粗气笑道:“同喜同喜!”
就这么着,包括摄政王本人(三场),一共八场婚礼,涉及人员涵盖大王、公主、统领、营主、尚书、校长、护卫、丫鬟、少数民族……等多种身份。怎一个乱字了得!
“礼――成――!”掌声如雷,欢声如潮,还夹杂着狼一般的嚎叫:“蛇祖在上!”惊天动地,气吞山河。
大婚仪式终于告成。
望着渐渐退场消失于视野的“一片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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