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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破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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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此处明瓦是正宗野生天九翅,南京的明瓦是粉丝混麻油的“碗仔翅”。

    相貌堂堂的老人站在窗边的书桌边上正在临摹着一幅碑帖,光线充足而柔和地透入书房里,照这每个角落。老人的字写得极慢,一个“九”字足足写了二盏茶还没写完,只是那字始终在变化着,尽管慢得几乎不可见,但确确实实在写着,他说话也很慢,言辞之中却带着一种不容否定、久居上位的官威:“若老夫是勋贵,也必为那人出头。”

    从顺天府赶过来那位员外郎,听着不太明白,但只敢半个屁股沾着椅角的他,所能说的也只有是:“是。”除了是,难道他还敢在这位大佬面前,说出别的字么?

    但老人抬起眼皮扫了他一眼,手中的笔仍在动,但在边上看着,却不知道到底这个“九”字几时才能写得完:“汝为知县……”

    这半截话吓得那员外郎脚手发抖,知县才七品啊,难道这大佬觉得自己办事不力,要削职外放么?可怜金榜题名至今混了这么些年,竟一朝化为乌有!只是他心思百转之际,却听老人又接着说了下去:“有商贾欺辱致仕官员,尔将奚为?”

    那员外郎一口气好不容易才续上来,原来大佬是看穿了自己没听明白,给他举了个活生生的例子。县中有商贾欺负退休的官员,那也是读书人出身的县令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所谓同气连枝都是读书人出身都是做过官的,今日这商贾欺负致仕的退休官员,自己终也会退休的,难道到时也是被欺负么?

    “大人一针见血。”员外郎连忙回应。

    那老人却不再说话,依旧慢慢地写字,写那个两盏茶也就是二十分钟也没写完的“九”字。

    过了半晌,便有管家含笑对员外郎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可以退下了,不要惊扰正在写字的老人。员外郎巴不得快点可以走,再来一句“汝为知县”的话,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当场昏厥过去,而偏偏他又不能跟这大佬说:“麻烦您加个‘若’字还是‘如’字?不行加个‘或’字也可以啊……”他一句话也不敢说,只要在这里被吓,他要不想走才见鬼呢。

    “汝去寻英国公,问他想如何了结此事。”不知道何时,那个‘九’字便已写完,正如这位朝中大佬的布局一样,没人能看懂他在什么时候开始,没人看懂在什么时候发动,也没人看懂会在什么时候结束。但他布下的局,一旦收官,却必是如这个‘九’字一般,神完气足。

    “下官领命。”员外郎连忙应了,行了礼之后匆匆倒退着出了房门。

    这几日的阳光都很好,丁一的心情渐渐变得开朗起来,就算他那些花窗是南京明瓦而不是蚌壳研磨而成。因为这些并不是丁一追求的东西,他所希望的是不受干扰,完成五个队员的训练。而忠叔也不再远望了,有时还会远远跟着他们跑上一节,但年老体衰还是很明显的让他无法跟上丁一他们的节奏,但忠叔却没有什么不满,他看着丁一的成长,专注地守候着,以致可以无视自己老去的悲伤。

    丁一现在已经不需要去追赶最后一名锦衣卫了,现在开始进行队列训练之后的跑步,都是讲究集体性,而不是如放生的动物一般任由撒着脚丫子乱跑。队列训练对于一支特种部队来说有没有必要?答案依然是肯定,如果期望在恶劣的条件下,小队成员依然能很好地服从命令,那么队列训练就是一个必要东西。认真来讲,队列训练是可以完全视为无道理的事,怎么走路不是走?怎么站不是站?

    但它是必须的,存在不是为了整齐划一的观赏性,而是为了依靠这种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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