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并没有超乎这个身躯的力量或敏捷,尸体上致命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记,只要查看了尸体,可以看出丁一的决断、凶狠,但也可以看出一个普通人的取巧。
“我姓丁。”这就是丁一给忠叔的回答。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是丁一在这片刻之间给忠叔所做的心理侧写,然后推断出最符合对方性情的回答。
果然,忠叔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下来,甚至还带着几分赞许:“雷九天很小心,他从不对没有必杀把握的对手出手。”
“无论怎么看,他都认为可以用一个指头捏死我。”
忠叔脸上赞许之色便愈浓了:“他有百炼秋水雁翎刀。”
“我有两根铁钉,在街市的打铁铺子随手顺的。”丁一并不打算扯出天然呆来,忠叔也许对于丁秀才来说,是一个可以信重的依靠,对于此时的丁一来讲,却不过是一个认识了一天不到的陌生人,丁一没有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向刚刚认识的人全盘托出的习惯。
“他从不独行。”
“的确有四个强悍的伴当。”丁一点了点头,看来忠叔至少对于容城里江湖人物,是心里有数的。
忠叔站了起来:“老夫去料理了那四个伴当,你稍等片刻。”
“你杀不了他们。”
忠叔白眉一扬,却不等他开口,便听丁一说道:“你的刀再利,终归没办法把死人再杀死一次。”
“你怎么做了雷九天的?”重新坐下来的忠叔,望着丁一,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便如听闻晚辈高中的长辈一般。
“跑。”
忠叔不解地问道:“跑?”
“跑了五千步,他们坐下,我就结果了他们。”
然后忠叔便不再问问题,他也没有告诉丁一其他的事情,而只是垂下了眼皮,站了起来佝偻着腰背,几根白发在烛光里摇曳着,看着象是老坟边上的荒草随风飘荡:“少爷,这等事,以后您还是跟老奴说便是。”
“好。”丁一点了点头。
忠叔稍有些惊讶:“少爷您没有什么要问?”
“若你想告诉我,不用问;若不方便,何必问?”
忠叔点了点头,半晌没有说话,过了良久才开口:“少爷,你读书,可惜了。”
然后佝偻着背的忠叔,扯着两具尸体的腰带,便轻若无物一样,把他们拎出了丁一的卧室。
丁一摇了摇头,他一点也不认同忠叔的可惜。
他完全能理解忠叔的意思,不外就是江湖少了一位豪侠。
忠叔杀气再重,手底下工夫再强,局限于他的视角,他看到的东西和丁一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丁一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对不会去行江湖路。
什么叫豪侠?此时已是大明,不是春秋也不是汉唐,豪侠就是黑社会,就是通缉犯,就是
“淮南盗宋江等……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这有意思么?丁一觉得除非大明皇帝要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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