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昨日高顺带领大军凯旋而归,今日将北门改名,时机拿捏的十分准确,而且瓦解鲜卑在并州的大部分力量,可谓扬眉吐气,那三个字也写得潇洒异常,感觉像是迎风飘舞,有一种高歌激进的派头,这正是黄琬的亲兵字,听到高顺得胜的消息,黄琬和荀爽等人也是大呼痛快,所以当高顺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黄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一片感叹和猜测之中,悬挂在城门两侧的牌匾也完全揭开,两行大字金光灿烂,深深的刻在上好的金丝楠木当中,表面用金水渡过,虽是连夜赶至,还有新鲜的木头味,但那两行字却写得韵味十足,苍劲有力!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威震塞外重振汉家百年雄风;
丹心照国,赤胆为民,凯旋而归再叙军民鱼水浓情!
字是荀爽的亲笔,诗却是高顺的拙作,主意当然也是高顺想出来的,至于效果如何,连他自己也无法估量,说他是心血来潮也无可厚非!
所有的人站在地上指点评论着,那些工匠和士兵将地上清理之后,默然离去,但城外聚集的人却丝毫不见少,城内还有许多人伸着脖子想要往外挤!
“好诗啊好诗!”
人群当中,有两个人背着布包,其中一人面目清瘦,留着两撇胡须,头上绑着银色儒巾,边上一人一脸胡茬,比文士稍微高一点,穿着黑布衣衫,两道浓眉,一双眼睛显得桀骜不驯,腰中还有一口宝剑,说话的,正是那名文士!
那名大汉眼神闪动,听到文士感叹,突然说道:“朝阳早升,湿了就到外面晒晒吧!”
“嗯?”文士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对那壮汉也毫不客气,笑骂道:“孟子度,你这个胸无点墨的莽夫,哪里懂得这里面的意境!”
“我是莽夫?”那壮汉眉毛挑起:“你可别忘了,要不是我保护你,这一路上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你!”文士瞪了壮汉一眼,想了想叹气道:“算了,和你没什么好争的!”
“哼!”那壮汉也是一声冷哼,扭头又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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