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市的夏天,最难熬的时候要数中午了。高挂着的太阳似乎要大地给融化了,不余遗力地将自己怒火倾洒到人间。
约翰抬头看着头上的万丈骄阳,使劲地抹一把头上的汗水甩在地上,要是有可能的话,他真想用手上的这把枪将太阳打下来。但他知道只是不可能的,只能将心理的烦躁发泄到程同身上。“嘿!你能去催催那该死的经理吗?别老是坐在这里,像是个要死的人好吗?拜托,给我动起来,我知道温度使你难受,可我们不都受着一样的罪吗”
程同给了约翰一个白眼,“如果你有发火的话,请别撒在我身上。我心里也是燥得很。”程同说是这样说,但他还是站了起来,向着小道外走去。
正好,队员将肥胖的经理带来,看来这气温也让他吃够了苦,那浑身颤抖的肥肉不停地沁出汗来,将他那件高档的衬衣弄得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经理用汗巾擦去满脸的汗水,屁颠屁颠地跑到程同的面前。
“钥匙带来了吗?我们的队长等得不耐烦了。”程同瞪着酒糟鼻子的经理,急切的问着。
那经理喘着粗气,用一双明显跟脸型不符合的小眼睛看着程同,摇了摇头,说:“没有钥匙。”
“什么?”程同将经理按到墙上,怒瞪着双眼,只要经理再说出没有两个字,就会将经理生吞下去的样子,“我再问你一遍,钥匙带来了没有?”
经理眨着眼睛,恐惧的看着怒气冲冲的程同,还是摇了摇头。
约翰一拳打在墙上,“fuck!怎么会这样?”他沮丧地垂着头。一想到要这样放过胡风,他的心里难受地仿佛被人用刀割一样。为了这次的行动,他吃了多少的苦头,甚至还差点因此自甘堕落,居然还是这种下场。他不甘心。
程同犹疑地看着约翰,提议说:“要不就用炸弹爆破吧!只要行动速度够快,我们还有一丝的希望。”
苦笑了一声,约翰摇摇头,说:“这道门是用特种钢铸造的,与墙体嵌在一块,要是是用炸弹进行爆破的话,我们根本不能在胡风未反应过来,就进入大厅。如果他用人质来威胁我们,只能是一无所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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