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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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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血之族被称为天罚之族,是一千年以前的事情。

    经专家考证,血之族可能是像最早产生能力者的基因突变一样,产生的一支具有稳定能力遗传基因的人类。他们对鲜血有着特殊的嗜好,力量超群,速度如风,拥有在黑暗中和在白昼中一样可以清晰视物的能力。族内通婚的纯血血族可以活到五百岁左右,远超过阿卡波夫星球一百三十岁的平均寿命。并且容貌终生不变,永保年轻。

    因为对鲜血的眷恋,并且身具远超一般武者的力量。这一族人中以普通人类当做活动的饮料罐,随随便便加以虐杀的人大有人在。

    就像是他们藐视普通人类一样,普通人类也同样不将他们看成是人类,而是蔑称为鬼。

    吸血鬼!!!(vampire)

    事实上,恋血族的这个名词,是在一千年以前才被大家以正式文字载入相关条例,得到世人公认的。在以前,他们只是被叫做vampire。

    对恋血一族的敌视和捕杀从遥远的太古就已经开始。但随着一千年以前,血统纯度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纯血一族的消失。那些与外族通婚而产下的非纯血的恋血一族,他们的公民权得到了大联邦的承认。

    凡是血统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血族,享有完整的公民权。血统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血族,除了之间不得通婚以外,享有完整的公民权。

    血统的稀薄,使得恋血一族的嗜血性大大降低,平均寿命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而那于生俱来的超人力量也大幅度消弱。瑞森刚才所表现出的实力之强,几乎让杰克.莱恩推翻了他是血族的判断。

    如果不是他刚刚饮下了那杯取自琼三兄弟领头人的心头热血。

    “我是拥有百分之一七点五血统的血之族,这一点在我的私人档案中写的很清楚。虽然我的档案一般人看不到,但却绝对不是什么秘密。”对于身为血族的事情,瑞森丝毫没有掩饰。

    “你对我仅存的这点小爱好,看不过眼吗?”举起杯中之物,瑞森微笑道。

    “我丝毫没有任何干涉他人爱好的兴趣。”杰克.莱恩淡淡说道。

    “只不过,你的实力让我很感兴趣而已。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血统的血族就这样强吗?”杰克道。

    “我还不是你的对手。而且,如果血族只是单凭遗传的能力来战的话,就算是现在已经绝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血统的血族也不是我的对手,后天的修炼是相当重要的。而我在这方面很有天分。”瑞森道。

    对于瑞森.布莱尔自认实力不及这件事,杰克只是一笑置之,没有当真。只不过,对瑞森的身手,他确实也没有感到惧怕。

    即使还有隐藏的实力……

    【他也挡不住我的暗魔枪!】

    杰克.莱恩在心中有这样的确信。

    “我要给你看些东西。”瑞森说道。说完,他伸手推开了面前茶桌的桌面。

    刚才全息投影仪上所展示的二十五件秘宝中的一十三件便出现在杰克.莱恩面前。它们所发散所神秘光华,映花了杰克的双眼。

    “这些东西,怎么会在你这里?是赝品?”将其中一件缠丝蟠龙天星古玉盘拿在手中,对着灯光仔细验看,杰克迟疑问道。

    “可以说是赝品,但也可以说是真品。”瑞森道。

    “这话怎么讲?”杰克.莱恩问。

    “这个计划我已经策划了几乎二十年。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开始着手制作一些赝品,但那时我所伪作的东西,不管表面做的多么相似,一个行家也还是可以从中看出很多破绽。直到我最近找到了一个举世无双的伪造高手,在那个人的手中,一件赝品与原作的分别,就几乎只是因为它是赝品。”

    “世上还有这样的高人?他的经验难道真的如此老到,可以瞒过所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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