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无语,干脆转换话题:“我看你每天都很开心的样子,是不是喜欢上我们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了?”
“凑合吧。”丁雪寻无聊地环视着四周,这个地方果然是个大大隐于市,李自成的大军一来,往这里一躲,包保他十天八天找不到。
追风自嘲笑道:“不过这里是个人人闻之变色的强盗窝,你不可能喜欢的。这里哪能跟永亲王府比?”
丁雪寻鄙视他一眼,“天天有人惦记着你的小命,被人呼奴喝婢地奴役,你会喜欢吗?”
追风讶然:“我看你每天开心要令人妒嫉,我以为你喜欢做这些丫头干的活儿。”
丁雪寻翻个白眼,“开心一天是过,不开心也是过,不如开开心心的过都市超级召唤师。再说,我不勤快点到时还不知道怎么死呢。”
追风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默默无语,过了一会才道:“我看掌门好象无意杀你。”
“真的?”丁雪寻双眼放出光芒来,比平日不知要亮多少倍的眸子,一如黑夜的星星璀璨明亮,眨着夺人的光芒。追风不由得看呆了。
“谁叫你做菜那么好吃?他若杀你,我和夜魅就救你。”追风一本正经的道,把丁雪寻感动得热泪盈眶,什么叫做有付出就有回报,这就是了,真不枉她这几天天天变得法子给他们弄好吃的。
“你人其实挺好的,为何要做杀手?”追风因为这一句话,形象在丁雪寻心中马上高大起来。
追风一改往日的嘻嘻哈哈,沉默下来,紧紧抿着唇,好一会儿才道:“我从小是个孤儿,被冷血门收养,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那神情就象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一样受伤,哪里还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对不起!其实我应该想得到,若有一个幸福的家,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愿意去做杀手?”丁雪寻也神色黯然。
追风笑道:“我还以为你有些男儿本色,现在看你,真是婆妈得要紧。我们做杀手的,大多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哪里有家?不过,听说掌门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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