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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自行逃走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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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不说这几个问题,单说刚才读到的文字,也就是小刑警陈培的笔录。这份笔录,无论是时间线索,还是事件前后逻辑,都清晰得很。谁要是说录这份笔录的陈培精神失常了,我看说这话的人才tm精神失常呢。

    如果说陈培被认定为精神失常,多半是因为他讲的事情太过离奇。特别是在那个大反封建迷信的年代,这些乌七八糟的事简直就是禁忌。这个小刑警陈培,年纪太轻,少不更事,竟然实话实说,被认定为精神失常。但在我看来,这份笔录的可信度,比珠穆朗玛峰还高。

    有个问题是:笔录里说,小刑警陈培和老李赶到林家宅三十七号时,遇到五个不认识的联防队员。说他们之间不认识,是因为陈培说他们“来不及互相介绍………而乐水大伯在这个标题下写“多一个人,房檐上有钩索痕迹”,难道是说,他当时就在门口站着,看到进去的是七个人,出来的还是七个?但是,明明有一个联防队员失踪了不是吗?

    多了的那一个,必定就是房子里种种异象的制造者。他穿着黑色衣服,藏在二楼,模仿了小孩的声音,把人吸引上去,然后用了某种手段,弄昏了跟着陈培上楼的那个联防队员,把他从窗户里塞出去,挂在房檐的钩索上。因为二楼没有灯,陈培并没有看见这个一身黑衣的家伙。

    接着,趁房间里的人们分头找暗格的时候,这个家伙绕到房后,把钩索降下来。此时,站在二楼窗户边的陈培看到一个一闪而过的红影子,其实就是降下去的联防队员手臂上的红袖章。那个年代的联防队员,穿的是深色的衣服,在夜色里只有红袖章最显眼。

    那个家伙换上联防队员的衣服时,陈培正在一楼大厅里和大家说着刚才的可怕经历。于是,被吓坏了的六个人一起逃出林家宅的大门,而那个家伙也趁着乱,挤在人群里混了出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这个神秘的家伙,之所以要换衣服逃出来,原因不外乎一个:中国人哪,实在是太爱看热闹了,屁大个事都会马上涌过来一群人围观(但是真正出手救人的却没几个)。林家宅三十七号出了这种诡异事,警察进去之后,别说门口了,我想整栋房子都会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各种路人围个水泄不通,换了你是那个神秘人,你敢大摇大摆逃出去么?

    而他之所以没有打晕陈培换上公安制服,主要的原因是,在1953年到1959年之间,警察穿的是公安部新设计的“55式制服”,以草绿色和白色为主,象征着“公正清廉”。白色在黑夜中过于显眼,当然不是个首选的冒充对象。

    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临场应变能力之高、身手之快、时点把握之准,如果说他是达度拉组织的一员,我绝不怀疑。再加上会模仿小孩声音这一条,很有可能就是袭击过我的那个青面小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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