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污染物或者污染源的物质与范围。
所谓不可称量物质,是指标的物的质量非常轻微,难以称量,本体上几乎是“肉眼看不见摸不着”或者“肉眼看得见摸不着”之类的微观有害物质,如有害有害的烟雾、变色了的液体物质等便属于这一类。而论其有害的化学元素、噪声、放射线辐射、电磁波辐射、有害细菌等,则全部是“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物质。除了本体上质量非常轻微,难以称量的微观有害物质以外,也包括可见物中所包含的微观有害物质。
大气、水、噪声、光、电磁波辐射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的特征:有些是本体上“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如噪声、放射线辐射、电磁波辐射等;有些是本体上“肉眼看得见,摸不着”的,如激光、红外线或者紫外线可见光(也有看不见的);有些是本体上“肉眼看得见,摸得着”的,如固体废物,但是其中的有毒、有害物理化学物质和细菌之类的生物物质,却是“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可称量物质。所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从物理化学角度来讲,都可以说是“肉眼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可称量物质。所谓不可称量物质,是相对而言的,是指必须运用非常精密度的纳米仪器才能测量、称量得到。
不可称量物质,成为环境污染源头之化学元素的代名词,但也并不是说有了不可称量物质就可以马上对人体形成危害。许多不可称量物质,从某一个点、线、面上看起来达不到污染的等级,而日积月累的结果,积少成多,可以累加到污染的等级。因此,相邻关系的环境保护,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保护。
“不可称量物质侵入”,一般是指煤气、蒸气、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振动,这是传统物权法所规定的基本范围。那么,人类社会进入到20世纪、21世纪以后,肯定要不断地刷新内容。一来,当代的相邻关系更加复杂,违禁的事件更加复杂,需要刷新环境保护的项目。当代居民区不再是单纯的居住功能,很多居民的房屋被用于作商铺、仓库、小作坊、娱乐场所或者加工厂和办公室,来往的人和进出的物种类繁多而复杂,需要加强监管与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二来,当代社会科技日新月异,在推出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同时,也推出了许多类型的有毒有害的废料、废液、废水、废元素,需要刷新环境保护的项目。
本条款推出的“光、电磁波辐射”两个新标的物,就是对于传统物权法的内容加以补充。现实情况表明远远不止这两个新的标的物。就其放射性元素而言,核放射性元素、激光放射性元素也是很厉害的。大理石和地板砖放射性元素的危害性也是不可低估的。
有的个别地方一些住房改作商业性用房以后,这种出租房用于生产加工或者存放剧毒物品与原料,这个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潜在的危险远远大于煤气、蒸气、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振动的危险。有的违法分子利用居住房制作或存储毒品、进行罪恶的毒品交易活动,有的违法分子在公共场所贩卖毒品和苟合吸毒。就其环境污染的表征来看,不一定与传统物权法中那“8大类无形物”完全对号入座,而其毒害性作用远远超过上述8大类无形物。同时标志着相邻关系环境保护的课题不再是一般课题,有些问题的性质十分的严重与异常严峻。
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
相邻关系的环境保护,一般由制度物权法和普通物权法规范与调整,特定情势下由担保物权法规范与调整。制度物权法即环境保护专门法、特别法的效力和普通物权法即民法、担保物权法即商法等普通法的效力。
确切地说,相邻关系中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的,在私下场合发生的,情节轻微的、影响面不大的、对于周围人与物的妨碍不大的,一般地适用于普通法的办法来处理相关的事件;在公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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