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仍然是有局限性的。说它“最神奇、最经济、最方便、最耐用”只是从个体上来衡量的,而无线电频谱资源仅仅限于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频率的总范围之内,如果我国不开发利用,就有可能被别国开发利用。因此,我们不去开发利用,等于白白地“浪费”掉了。
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随时、长期复用性与非耗竭性是个天然的有利条件,但随着全人类的竞相开发利用,电子污染与干扰现象会越来越严重。与此同时,对技术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无线电传呼设备的更新换代很快,从数字传呼机到文字传呼机,从大哥大到便携式手机,从低容量手机到高容量手机,从液晶手机到彩屏手机,长则一两年短则一两个月来一次更新换代。然而,中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过分依赖引进外资与引进技术,过分的依赖“三来一补”,自主创新能力很差,国产电子设备市场占有率很低,严重影响了电子与通信业的健康发展,代价是非常大的。
国家行使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所有权,首先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次是权利和义务。国家行使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所有权不光是一种简单的物权,它应当包括技术创新权、自力更生权和独立自主权等权利在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物权的地位与质量、价值。如果国家不具备以上条件和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那么,无线电频谱资源再好也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甚至于可能会被恐怖分子、敌对势力干扰、污染、破坏贻尽。这种危险性、危害性,在政治对抗、军事对抗和商业竞争领域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了。
2.它是最容易被破坏的通信资源
无线电频谱资源也有自身的弱点。如它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既无省界也无国界的广泛传播,这是优点同时也是弱点。这些弱点的存在,容易产生干扰、污染、侵占、侵略、破坏的间隙,严重时,甚至危及国家的安全。
无线电频谱资源,可以重复一千遍、一万遍地甚至于永久性地重复使用,可以根据时间、空间、频率和编码四种方式进行复用,但就某一频段、频率来讲,在一定区域、一定的时间和一定条件下使用是有限的。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依据频率的通道进行的,在此通道上,是排他性的。在一定的时间、地区、频道、频域内,一旦被使用,其他设备是不能再用的。
无线电频谱资源,本身是不受国界、省界甚至不受星球的星界限制的,但是,运用一定特殊的技术手段又是可控制的,一个国家要破坏另一个国家的无线电频谱资源也是办得到的。因此,防止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是国家安全不得不考虑的头等大事。比如,中国的鑫诺卫星通信系统就曾经被外国的敌对势力破坏过几次,导致中央电视台的声像传输中断过几次,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又如,第二次海湾战争期间,美军恃仗其高科技手段,实施电子战役,令伊拉克军队的通信枢纽全部瘫痪,美国联军仅仅三个月时间就侵占了伊拉克,萨达姆政权土崩瓦解,萨达姆本人最后也被处以绞刑。
当代战争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电子战。从这个意义上讲,军事安全大于经济安全,国家的安全与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安全息息相关。
无线电频谱资源容易被破坏,是由于无线电波容易干扰、污染、排挤的弱点而被攻破的。
无线电频率使用不当,就会受到其他无线电台、自然噪声和人为噪声的干扰而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干扰其他无线电台站,使其不能正常工作,使之无法准确、有效和迅速地传送信息。那么,敌对势力、侵略势力正是利用这一弱点,人为地制造噪声干扰,人为地制造通信通路阻隔,好比单行车道上并排行驶着几辆汽车,故意拥挤得人仰车翻一样。这种做法,就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他们人为地制造噪声干扰、人为地制造通信通路阻隔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通过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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