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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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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捍卫国家利益的勇气还不如香港的一个经济学教授郎咸平。

    国有企业所有权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1)从所有制关系法上分析,或者说从根本上来看,国有企业所有权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公民所有权,所有权人是全体人民,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国有企业、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是受广大人民的委托经营、管理全民所有的全部资产。(2)从所有权关系法上分析,或者说从一般流通领域上来看,国有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交换、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中看作是所有权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所有制关系法的前提下,对于其支配、管领、控制、管理的资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包括分配权。但是,这种国有企业所有权与民营企业的所有权毕竟是不一样的。其除了受所有权关系法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限制、调整以外,最重要的是受所有制关系法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限制、调整。所有制关系法已经确认了国有企业的财产归全民所有,所有权人是全体人民,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是一级制度信托所有权人,国有中央企业或者地方国有企业是二级制度信托所有权人。所有权关系法是一般的关系法,所有制关系法是特别的关系法,所有权关系法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势下均受所有制关系法的制约,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以补充规定,不能违反宪法规定否认“全民所有权”这一本质所有权、根本所有权。(3)认识国有企业所有权,光从所有权关系法上来认识,肯定是最狭隘的看法;光从所有制关系法上来认识,也不能解决所有权关系法上一些现实问题。因此,必须要结合所有制关系法和所有权关系法来统一认识。诚然,光提国有企业或者光提全民所有权仍然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最好是运用“国家的制度信托所有权”(一级、二级制度信托所有权)深入浅出地解释。

    笔者是2005年7月初才开始自学物权法的,原来学过语文大专、经济管理大专的课程。从2005年7月到2007年3月,我在业余时间向立法机关提了许多建议,其中包括增补条文和相关论文合计超过100万字。提请增补:派生性物权125条23119字,零物权20条4305字,地产与房产基本物权26条2309字,国家法人基本物权103条25889字,综合利用物权25条4740字。所有这些都没有被立法者采纳。但是,我悟出了“国家的制度信托所有权”。

    2.关于股东是个所有者的争议

    另外一个争议得也很厉害的问题:股东是个什么权益者?股份有限公司是个什么权益者?证券公司是个什么权益者?

    有的说股东是个所有者,有的说股东是个投资者。

    根据有关法学家的文献披露,原来的公司法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后来修改为股东不是公司的所有者而是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不是所有者权利而是投资人权利;公司财产所有权不属于股东,股东和公司关系就是一种投资关系或者股权关系。但在物权法上,企业法人和财产的关系,股东和公司财产关系仍然模糊不清。

    解决以上问题的症结,最好的解释和最好的工具就是“股份公司信托所有权制度”,彻底弄清股东和股民的财产所有权,任何人不能将股份公司当成投机公司、圈钱公司、圈套公司和瓜分国有、集体财产的公司。

    笔者认为,公司投资者是公司财产所有者,符合一般的习惯法。按照一般的算术,前期投资者的所有权,从投资生效时日起,包括了股权存续期间,资产投入的所有权和后续的溢价所有权或者损蚀后的所有权;后期投资者的所有权,从投资生效时日起,包括了股权存续期间,资产投入的所有权和后续的溢价所有权或者损蚀后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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