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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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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物权法确定的所有权人;3.由制度物权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按法律划分:

    1.由成文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习惯法确定的所有权人;3.由道德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或者

    1.由民法、物权法等普通法确定的所有权人;2.由宪法、行政法等特别法确定的所有权人。

    二、从多维排他进行的主体划分(所有权人=1)

    按时态划分:

    1.过去的所有权人;2.现实的所有权人;3.未来的所有权人。

    按途径划分:

    1.依劳动所得的所有权人;2.依投资所得的所有权人;3.依意外所得的所有权人;4.依传承或遗赠所得的所有权人;5.依其他所得的所有权人。

    按权属划分:

    1.专属所有权人;2.专有所有权人;3.专控所有权人;4.普通所有权人;5.独有所有权人;6.共有所有权人;7.信托所有权人;8.制度信托所有权人。

    按状态划分:

    1.原始状态所有权人;2.原生状态所有权人;3.消长状态所有权人;4.融合状态所有权人;5.裂变状态所有权人。

    以上种类,还可以细分许多种类。

    三、二维或者多维主体(所有权人>1)

    1.合有体所有权人。

    2.积极权能的所有权人+消极权能的所有权人。

    3.独有权能的所有权人+共有权能的所有权人。

    4.集中权能的所有权人+下放权能的所有权人。

    5.独立权能的所有权人+集合权能的所有权人。

    6.主债权法锁的所有权人+担保法锁的所有权人。

    7.制度信托的所有权人+一般信托的所有权人。

    以上种类,还可以细分许多种类。

    四、从动态方面划分

    1.设立动态的所有权人;2.变更动态的所有权人;3.转让动态的所有权人;4.消灭动态的所有权人;5.长消动态的所有权人;6.未来动态的所有权人。

    以上种类,还可以细分许多种类。

    五、从静态方面划分

    1.原始状态的所有权人;2.固定状态的所有权人;3.胶着状态的所有权人;4.自然消亡状态的所有权人;5.未来固定的所有权人。

    以上种类,还可以细分许多种类。

    (以下从略)

    第二部分:从所有权客体上划分所有权

    一、从二维中划分(所有权=1)

    最传统的划分:

    1.不动产所有权;2.动产所有权。

    最新颖的划分:

    1.派生的不动产所有权;2.派生的动产所有权。

    最折中的划分:

    1.普通所有权;2.派生的所有权。

    最形式的划分:

    1.有形资产所有权;2.无形资产所有权。

    最平滑的划分:

    1.地产所有权;2.地役所有权。

    最传统的划分:

    1.不动产业主权;2.动产物主权。

    最直观的划分:

    1.固态所有权;2.动态所有权。

    最八卦的划分:

    1.先天性所有权;2.后天性所有权。

    最散漫的划分:

    1.债权上的所有权;2.物权上的所有权。

    最偏科的划分:

    1.综合利用物的所有权;2.环境污染物的所有权。

    最义务的划分:

    1.受限制的所有权;2.受禁止的所有权。

    最残酷的划分:

    1.部分剥夺的所有权;2.完全剥夺的所有权。

    最票决的划分:

    1.零物权的所有权;2.有物权的所有权。

    最设定的划分:

    1.无物权的所有权;2.有物权的所有权。

    最数学的划分:

    1.正物权的所有权;2.负物权的所有权。

    最伟大的划分:

    1.国家的所有权;2.国家的专属所有权;3、国家的专有所有权;4、国家的专控所有权;5、国家的制度信托所有权。

    以上种类,还可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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