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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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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财产的处分,特别法包括宪法、自然资源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意义上的处分适用于专属财产、专有财产和专控财产的处分。

    简言之,普通物权法或者担保物权法上的处分与制度物权法上处分,意义上是不相同的,行使处分权的办法也有所不同。

    处分物,意味着将标的物转让,或者将之变更、消灭,所有权人从此丧失所有权。处分物的目的,或者是为了获利、收益,或者是为了减少损失、将此物权抵偿其他物权、将此物权抵偿债权、将此物权抵偿担保物权、抵偿股权,或者是为了将此物权抵偿其他的物权。

    二、几种类型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权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在某些情势下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

    处分物的目的不同,意义和效果也就不同。

    1.常规和非常规状态下的处分权

    常规状态的处分权,即经常性的部分资产处分权,主要是指每个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资产的处置和变动的权利。包括:(1)企业的厂房、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燃料及成品、半成品等有形资产的处分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的处分权;(2)企业的技术、工艺、专利权、商标权和商誉权等无形资产的处分权;(3)企业的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处分权;(4)其他归企业拥有的部分资产的处分权。以上所指的是生产领域的处分权。除此之外,还有消费领域、分配领域或者国家机关、公民个人等方面的部分资产处分权,此处从略。

    非常规状态下的处分权,即特殊性的整体资产处分权,主要是指某个企业整体资产处分权。包括:(1)决定资产整体在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管理主体之间转让的权利;(2)企业资产的经营形式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变更方面的权利,如企业实行兼并、分立、联营、股份经营等。(3)决定企业资产产权命运的重大变动的权利,如企业的破产、清算、歇业和关、停、并、转等。以上的整体资产处分权,均不同程度地带有制度物权法色彩,主要由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与调整。以上所指的是生产领域的处分权。除此之外,还有消费领域、分配领域或者国家机关、公民个人等方面的整体资产处分权,此处从略。

    2.正常和非正常状态下的处分权

    正常状态的处分,是指所有权人有目的的故意通过处分物来获取收益。所有权人处分的动机、计划、步骤、措施、程序、程度、结果都属正常,处分权也得体,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符合公序良俗。类似的处分可以经常性、周期性、长久性地进行。如房地产商将盖的房屋故意卖掉,企业主将产品故意卖掉,其他所有权人故意将自己的财产卖掉,股票所有权人将股票抛掉,所有权人将自己的财物抵押掉等等,这些都属于正常状态的处分。处分自己的所有权,是为了得到另外的所有权,为了得到货币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的所有权。

    非正常状态的处分,是指所有权人不是有目的的故意通过处分物来获取收益,而是为了避免或者减少物的损失、物权的损失,或者是为了弥补其他方面的损失而忍痛割爱,或者是有其他什么目的而处分好好的物。所有权人处分的动机、计划、步骤、措施、程序、程度、结果都属于不正常。如有的企业亏损严重,欠下银行大笔债务,忍痛割爱将厂房、机械设备都卖掉了,卖厂房、卖设备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如有的人吸毒、赌博,结果债台高筑,忍痛割爱将自己家里的房屋卖掉抵债,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有的人为了做实业,将自己的财产抵押给银行贷款,结果生意亏本,债台高筑,忍痛割爱将自己的财产卖掉抵债,这也是非本意的、迫不得已的下策。这些都属于非正常状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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