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这是本文要分析的一个实际问题。这在物权法第37条中已经有了明显的答案:“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结合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部分地涉及到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需要和可能,还可以结合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确认物权、返还原物等请求权来一并行使。如果因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的人身权包括身体权损害的,责任人需要承担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这种规定,在分清受害者主体、客体、要件基础上,对于各种侵权责任进行了分类或者包括合并,并将损害赔偿请求权“折价赔偿”和“赔偿损失”两个部分。“折价赔偿”主要侧重于实物赔偿,但不排除经济赔偿;“赔偿损失”主要侧重于金钱赔偿,但不排除实物赔偿以及人身权赔偿和其他权利赔偿。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将普通物权法、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全都包括进去了,立法目的更加明确了。

    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说是一个开放式的请求权,不是封闭式请求权。从物权保护的主题出发,经过法律救济,打击非法侵权人,涤恶扬善,弘扬正气,这就是公平正义的需要,发挥物权法效用的需要。

    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并适用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损害赔偿请求权内部合并适用

    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并适用,从内部机制上,应当有价值赔偿与实物赔偿的交叉或者合并适用。应当是:当适用价值赔偿不适用实物赔偿时,适用价值赔偿;当适用实物赔偿不适用价值赔偿时,适用实物赔偿;当适用价值赔偿又适用实物赔偿时,适用合并价值赔偿和实物赔偿。

    2.损害赔偿请求权内外部合并适用

    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并适用,从外部链接上,应当有几种选择:

    既发生物损又存在返还原物之可能(指原物依然存在),则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与返还原物请求权同时适用的问题;

    既发生排除妨害请求权又存在物损,则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同时适用的问题;

    既发生消除危险请求权又存在物损,则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消除危险请求权同时适用的问题。

    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合并适用,基本形式是“1+1”的组合形式。反正比单一形式的效用要大一些。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37条

    相关名词:【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翠华街89号2401室

    邮政编码:510630手机:13026889717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