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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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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第一时间就找登记汽车的户主:你违规了,我得对你罚款。或者,你的汽车出了交通事故,压死人了,你得赔偿死者亲属几十万元。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如果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已经出卖汽车的原户主就逃脱不了被罚款或者高额赔款的责任。

    物权法的立意,不允心让原汽车的登记人受冤枉罪,而是要鞭策购买二手或三手以上汽车的购买者。你来不来登记?你不来登记,好,出了事情,你得后果自负。比如,张三将汽车出卖给了李四,李四又将汽车出卖给了王五。李四和王五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在此时,法律认定了张三对于那辆已经出卖了的汽车再出卖,只要有利可图,还是可以出卖那辆汽车。

    所谓的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又生效,又对抗。生效,是对户主接受动产交付而言;对抗,是对老户主而言;登记后的对抗,是对于所有的恶意占有人而言。户主的权利可以失而复得,非户主的权利可以得而复失。这就是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性质。

    要问: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到底有什么好处?回答是:好处大大的有。这在动产抵押上好处很多。你看吧,飞机是满世界飞动的,船舶是满世界游动的,飞机的登记簿只能保管在中国民航总局,船舶的登记簿只能保管在境内的船籍港。在这种情形下,别的国家是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你偏要搞登记生效主义,该你自己倒霉。在国际贸易中,你的飞机要为自己国家的客户运货,通行的做法,如果产生抵押权,人家不一定需要你将飞机的登记簿、登记证作抵押(抵押这些没有什么实际作用),而是需要你将飞机作抵押,有飞机作抵押物就足够了。在国际贸易中,你的船舶要为别国的客户运货,通行的做法,如果产生抵押权,人家不一定需要你将船舶的登记簿、登记证作抵押(抵押这些没有什么实际作用),而是需要你将船舶作抵押,有船舶作抵押物就足够了。就这么个办法,你满意我满意大家满意,你好我好大家好,生意顺利做成了,大家一齐ok。

    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好处,是将动产物权转换成抵押物权,然后通过抵押物权来扩展动产物权。当然,抵押风险是会有的。一架波音737飞机价值10亿人民币,一艘船舶价值几千万上亿元人民币。要做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不舍得花了本钱,不舍得冒点风险,如何将动产物权保值增值呢?

    我国法学家采集了大量样本,对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作了许多深入的研究。从而毅然决然地舍弃了登记生效主义,选择了登记对抗主义。大量实践证明,动产登记对抗主义是切实可行的,不仅符合中国的实际,而且符合物权法理。以上讲的例子,有汽车的,有飞机的,有船舶的,基本上代表了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类型。

    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在国内的应用,登记簿、产权证还是会经常使用的。不能认为有了登记对抗主义这个法宝,就可以随心所欲。机动车的年审、交费、转让、变更、报废等手续都离不开登记簿、产权证。这些东西是不能随便借给人家的,机动车也不能随便借给人家。现在的交通事故很多,有醉酒出车祸的,有小孩开车出车祸的。现在丢失车辆的事件也经常发生,有的窃贼几分钟就能够偷走一辆小汽车。

    二、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应用

    动产登记对抗主义的应用之一,在于让交通警找到真正的事故责任人,从而准确地将动产物权同实际责任分离。

    以上的事例,张三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汽车已经转手给了李四,李四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汽车已经转手给了王五,警察或法官认定了张三、李四可以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实际上,从上世纪80年代直到90年代初期,好些地方法院都把汽车过户登记当作“登记生效”,唯户主是问,因此出现了一些不公正的判决。到90年代中期,法院内部就已经注意到这种判决的不合情理而改变了作法。现在,绝大多数地方法院已经不把汽车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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