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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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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的基本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42条)。

    二、一般了解

    人类社会,从所有权绝对论进化到所有权限制论是个进步,从所有权限制论进化到全体物权限制论又是个进步。

    古罗马法赋予所有权无限制性,赋予个人取得和行使物权最大限度的自由,并以此“激发个人的主动精神”。罗马法将所有权视为绝对权,是绝对排除他人影响的支配权。所有权在这里被定义为对物的使用和滥用的权利。因此,所有权绝对论,又可称为所有权滥用论。罗马法及近代大陆法系的“绝对所有权”概念的语境是“物的分裂”和“个人主义”。马克思指出:罗马人的“主要兴趣是发现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1西赛罗的财产观念,将一切财产视为个人主义的固有法器,甚至把世界上的物品比做剧院中的座位:“尽管剧院是公有之物,我们仍然可以说是每一个人就座的是‘他的’座位;国家和世界也是这样,尽管它们也是公共财产,但毫无疑问,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可以用以反对如下观念:每个人的物品是他自己所有的。”2正如马克思所说,罗马人将私有财产抽象化、私有化、分裂化了。“他的座位”是什么?,是他的座位的使用权,并且是有限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更不是永久的所有权。

    中世纪的宗教和主权对财产的态度,使所有权受到了很多限制。奥古斯汀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上帝用来遏制人的无限欲望的一种手段。人的得救以及人所拥有的一切,均来自上帝,乃上帝的恩典,因而世俗生活中的一切只能在神圣的基础上才能正当地拥有。封建法土地所有制与公法权利的混合,对土地的权利产生行政权、司法权,这说明中世纪西欧对于所有权有诸多的限制。

    除此以外,封建社会的所有权,主要是土地与地产之类的所有权受到自然条件、自身条件的限制,是非自觉自愿的被限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法绝对大于民权。可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兴许可以勉强凑合,“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就差强人意了。王公大臣,可以天天管领脚下一片土地,天天管领全国几十、几百万平方公里土地,这是不可能的。所谓“国王的土地所有权”,也只不过是受到自然条件、自身条件的限制,是非自觉自愿的被限制的土地所有权。

    所有权绝对论与所有权限制论的斗争,私有财产绝对自由与相对自由的法定原则,经历了数千年的波折。直至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的崛起,所有权绝对论一度占了上风。以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使个人财产权获得了认同,为欧洲的“圈地运动”扫清了障碍。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罗马法个人本位及绝对的所有权立法观念与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一是垄断资本主义特别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以绝对优势打破常规,打破了原始资本主义的财产确权制度,即用新的资本主义物权制度逐渐取代了旧的资本主义物权制度;二是资本主义国家畸形发展的结果,周期性地出现经济萧条与经济危机,社会非均衡发展和贫富不均、失业率居高不下也时时困扰着资本主义社会,财产的初次分配、二级分配和再分配出现了新的焦点难点,也迫使政府下定决心以“杀富济贫”的非常规手段来缓和阶级矛盾;三是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先进的生产力和民主的力量攻破了封建主义的堡垒,逐渐由王朝统治的社会转身为大众文化统治的社会。人们对平等与民主的追求,首先要求得到一种与他人相同的待遇,要求财产所有权取得的形式不能专为有钱人所专享。如今,西方的物权法,几乎是清一色地由“所有权绝对自由论”过渡到了“所有权限制论”,企图财产权护从保护与限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是资本主义世界的一个进步。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畸形发展的生产力与货币帝国主义的生产关系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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