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我用灵能,总能察觉出来那个人想要暴动了,然后我就用这个法子,很管用。”
“他们不是武士,不是部落民。”少年接着说,“你不能用部落武士的性子去推断他们。他们是下跪民,是前奴隶,生来不是学习的荣誉与挑战,而是服从和忍受。他们永远成不了部落武士那样无敌的骑手和骁勇的战士,但他们会是出色的士兵。因为他们的忍耐,服从是士兵所能拥有的最优秀的特质。”
“一旦你让他们觉得军纪比死亡更可怕,他们就敢于忍受敌人的箭雨和猛冲过来的骏马。组成紧密的方阵后,他们也可以是了不起的战士,能像机械一样批量制造死亡。”
少年随手一指,点出来一个新军士兵,“给这位精灵女士展示一下你的刀剑之道。”他用人类语吩咐。
士兵沉默的听命,抽出弯刀,挥舞起来。法图麦皱眉看看,评论道。“似乎没什么稀奇的,招式很简洁,虽然有威胁,但是他也他轻视自身的防守了。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武士,部落里的小孩子说不定都能和他打个平手。”
“他根本不需要防守,当组成阵型后,他的战友会保护他。”穆哈迪说着,拔出自己的佩刀,“看看这个。”
少年将佩刀插入士兵胸口的长袍,隔开亚麻布,刺入皮肤。匕首又锋利又狠毒,割下了对方胸膛上的一大块皮肤。
“男人不需要**,这不会影响他以后的战斗力。”少年在一边解释。
“有些男人比女人还骚,他们的**特别敏感。”少女不同意,开了个玩笑。
“反正作为士兵是用不到的。”穆哈迪无奈,一边指着士兵流血的胸膛和无动于衷,目视前方的眼睛。“看,他们对痛苦不那么敏感。我用训练心灵术士的基础手法训练了他们。”
不怕疼的士兵有多大的意义,女孩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天蝎的武士进入战斗狂热中,他们也不怕疼。”
“但那需要多年的经验,还需要性格合适。”少年说,“我只训练了这些人几天。”
“从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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