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的愤怒”发作时候的十分之一,然而毕竟已经超过了他脑神经的承受范围。
罗伊斯使用的是来自精灵族的治伤魔法,当力量达到一个高度之后,招式反而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简简单单一拳都可以把一座山峰轰烂,而在魔法方面,也存在着这个道理。不过初期的魔法招式还是显得非常重要的,在每一个魔法招式当中,都存在着把魔法的力量释放出来的奥秘。随着对力量本质体会得越深,加上精神力达到了大魔导师级别,罗伊斯在魔法学院内所学的招式已经很少用上,并且会被他彻底放弃,那时,按照罗伊斯自己模拟出来的人生轨迹看,他的魔法水平将达到另一个高度之上。
之所以一秒钟不到就能将布罗迪的双膝治好,除了精灵族魔法的精妙这个因素之外,还跟罗伊斯庞大的精神力有关。调动五分之三的精神力之后,他能够把魔法的效果在同一时间输送到碎骨之间的每一个细缝之中,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此外,压碎膝盖骨时,罗伊斯并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能量,继续摧残他的细胞组织。而这样的能量,是绝大部分强者所喜欢研究的,在强者们的战斗之中,经常能遇到,只不过强者们的肉体一般都很强硬,细胞具有顽强的抵抗能力,被这样的能量缠上之后,影响没有那么大。这样的强者,不是布罗迪所能理解的,所以如果罗伊斯愿意,那么哈布家族只有请到大魔导师级别的光明法师,才有可能将他膝盖治好。
科克比的鼻梁,也是同样。显然,在罗伊斯的眼里,科克比跟布罗迪其实都是一个样,他的地位,他的年纪,他的威望,这些东西都不在罗伊斯的考虑范围。论地位跟威望,能令他忌惮的,整个奥斯帝国也只有博罗慢、薛法斯亲王、魔法学院剑士学院的院长副院长这些人。而年纪,早在十四岁那年,爬在年长的丫鬟身上时,就叫他丢到九霄云外,尊老爱幼这样的道德观念已经无法再约束罗伊斯。
他之所以坚持着这样一些理念,最开始的时候,是想要活得更好,而现在,则越来越倾向于为了活下去,唯一一只从未离开过的,是他心中那股强烈的不甘跟欲望。
人生总有这样的时候,在某一个不轻易的时刻,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在按照别人设定的规则走,一直都有人站在阶层的顶端,自己只能仰望着他,如果有一天被他踩到头上,则怎么反抗都没用,也这个别人可以是更强大的人,也可以是自己之外的所有高级生命体,而在罗伊斯眼里,这个别人就是那些地位比自己高,手中掌握资源比自己多的人。在出现这样的时刻之后,大多的人还是选择继续按照这些规则走,因为发现这些不公现象的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对方的强大,也知道了一旦反抗需要付出多少的东西,更知道最可能的结果是什么。然而罗伊斯选择一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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