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吧,咱们换个说法,你说你写文为了给谁看?”这位编辑大大似乎很有耐心,准备带带这个新人小白。
坐在电脑前的白天想了想,在对话框里打上,“当然是给读者了。”
很快qq上又有了回复:“嗯,说的对,那你知道读者都是些什么人吗?”
白天很老实,“他们看书,我又怎么知道他们是谁?”
而另一边破晓看着qq上的消息,笑了一下,喃喃道,“还真是新人啊。”又看了一下电脑上三十几个窗口,叹了口气,“算了,是棵好苗子,随便给他讲讲吧,晚上再加班好了。”
随即在键盘上飞快的打着字:“我告诉你,咱们的读者现在基本上分成三大类,学生,都市白领,还有咱们的万千屌丝众们,他们是我们最大的读者群体。”
“先说咱们的学生党们,涉世未深,还没有真正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崇拜个人英雄主义,也就是像咱们站里大多玄幻类,魔幻类和游戏小说那样。哦,或者像都市异能那样,突然得到某个牛叉的东西,逆天了,拯救世界,万千少女都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最好一幅非君不嫁的样子才好”
“嗯,还有就是一部分的有志青年,准备着毕业后报效祖国,为人民作出一番贡献,顺便自己也成功,受万人敬仰膜拜。”
白天看着电脑前的文字,皱着眉,想起了自己在学校时的意气风发,“嗯,确实是这样。”
笔名破晓的编辑喝了一口水,继续在电脑上打着,“等到白领们,就像是电脑上复制粘贴一样的生活,重复再重复,所以他们很无聊,所以他们跟注重情感,像是办公室恋情,八卦,小资情调。
谁不想自己有一位年轻多金的总裁为自己倾心?我想或者大多男人都对自己的美女上司有过别的什么的幻想。这是人类原始的被保护的本能或者征服的欲望,只要不是圣人就不会有人能免俗。”
“同样,对于苦逼的屌丝众来说,生活就是一场闹剧,而那个笑料的主角就是自己,身上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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