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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六(7000+,新年加更16000+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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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心一软,将他的上身搂进了怀里,轻抚着他的发丝。这算是一种无声的安慰吗?我不懂该说什么样的话算是得体的,不忍打击他,也不敢给他太大的希望。

    他揽住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肚子上。滚热的液体浸湿了单薄的衣服,透进我的皮肤,我的心跳慢了一拍。

    黑夜笼罩着我和他。这个无眠夜里,我们,都是孤单的。

    我们相互依存,熬过了这漫长的一夜。觥筹交错的都市生活,让我看清了人心的距离。

    络绎不绝的人海中,我拼命回头冲他挥手,痛哭失声,却只能随着人/流渐行渐远。而他,仍站在原地,一笑莞尔,纤尘不染於。

    咫尺的距离,却遥隔天涯。

    龙英骸,我们都是一类人。躲在最不起眼的一隅,我们惺惺相惜,互舔伤口。明知情花有毒,却仍奋不顾身,戒不掉,就成了终生的致命枷锁。

    岁月,无声地叫人害怕肢。

    这世上,有一种人将你成为他的信仰,他离你很远,却一直都默默地陪在你最近的地方。他爱你,所以也爱你的爱人,他爱你,所以他能为你的爱人牺牲自己,只是为了成全你想得到的幸福,而非禁锢、约束,你成为了他的信仰,无论你有多不堪,他也会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替你挡下所有罪名。

    龙英骸就是这种爱得狼狈不堪的一类人,倾尽了所有只为一个人,耗尽了青春去付出,却将一句“我爱你”藏在心口多年。笑着祝福心仪人和不是自己的男人远走高飞,甚至委屈了自己和不爱的人交往,只是为了不让“她”知道他的心意追美兵王。

    能爱到了这种地步,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反正,我是做不到。至少,我做不到成全ives的爱情,我只一味贪婪不知足地想要霸占他,将他牢牢困在自己的身边。

    可即便这样,我们的结局却殊途同归。我们,注定成为爱情的败寇。

    这是第一次,他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展现在我的面前。

    他的脆弱,他的委屈,他的信仰。

    “英骸,如果可以,我愿意替她来爱你……”

    我抱住他,亲吻着他的额头。

    10月3日下午,龙英骸送我和astrid去了机场。如果是在以往,帮我提行李厢、为我送行的人应该是ives,可自从在我家门口不欢而散后,我和ives再也没有单独见过面。

    这样,也许是好的。避免了见面的尴尬,也是因为他曾经说过的——避嫌。

    既然承诺过要给龙英骸一个未来,我一定会做到。我会倾我所能去爱他,更倾我所有地去温暖他寂寞的心。

    那一晚后,我们都仿佛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似的,亲密而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如既往安静地交往。

    唯一发生的一件事是,我感冒了。一整夜,被情所困的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泫然暗泣,失恋的感觉麻痹了我们的神经,完全不知气温骤冷,然后弱不禁风的我不幸着凉。

    检票处,他停下了脚步。我放下手里的行李,手捧住他的鬓角,踮起脚,浅浅地吻了吻他柔软的唇瓣,目光柔得似能掐出水来:“早饭要吃好,午饭要吃饱,晚饭也要吃得足,不要熬夜,也不要酗酒,少抽点烟,知道吗?”

    他垂下眼睑,我又道:“你的生命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也是我的,我不想回来嫁给一个缠绵病榻的男人。”

    他索性阖上了眼,脸色呈现出病态白。

    我心疼地叹息,敞开手臂抱住了他精瘦的腰。

    “你为什么不能听进我一句话呢……”

    astrid拉了拉我的衣服,我难分难舍地放开他。他很高,我踮起脚也只不过能够着他的鼻子,他以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总是能够无声地给我一层巨大的压力,然而今日病恹恹的模样却显得他不堪一击,逐日瘦削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能倒下。

    这样的他,让我怎么安得下心来呢?

    “你回家好好睡个觉,瞧你,黑眼圈都出来了。”我僵硬地笑了笑,提起了行李,“走吧,国庆后再见。”

    转身之际,他突然从背后搂住了我,温热的嘴唇在我耳鬓厮磨,发出了低低的喑哑声:“此生有你,夫复何求。”

    我苦笑,泪水却在不经意间如断了线的珍珠一滴一滴往下掉,竟无语凝噎。

    透过婆娑的泪眼,astrid怜惜的表情如水中月般朦胧。

    有你,夫复何求!

    可是为什么,我心里还是在泛着疼?

    你的心,是否也似我如此,像扎了针一般,刺痛。

    我们何必要自欺欺人!

    到了成都,我和astrid道别后,就打车回了家现代武神录全文阅读。

    离家一个月,本是想回来给爸妈一个惊喜,孰知老人家非但不老泪纵横地抱着我寒暄,脸色为难地互看了一眼后,对我道:“女儿啊,你不早点告知我们一声,老爸老妈去杭州旅游的票一早就订好了。”

    于是,我无语地也当了一回送行人。

    爸妈去旅游了,我还不打算马上就回w市,暂时先逗留在老家。

    守着一个空房子,这个国庆甭提要有多么枯燥。

    下午,骤然气温降低,我冷得牙齿直打颤,躲在被子里看电视都觉得冷。

    当即跳下了床,穿上了一件红色卫衣,披散着头发,就出了门。

    往年我喜欢到游戏机厅里串门,这家游戏机厅是高中认识的一个比我大四届的学长父亲开的,后来我有事没事就会来这儿看台球打发时间,虽然不会打台球,但看台球却是我的一大强项。

    跑进了二楼第三间包厢,熟人都在,屋里还有暖气,说不出有多舒服。许斌后腿挺直,前腿弯曲,身体贴向台面,目光炯炯地注视着球杆前的球,以肘为点,架杆姿势标准而优美,瞄准母球,手臂带动球杆,完美地出杆……

    许斌控制走位的方法很有技巧,从我上大学刚认识他的那年,他就是个高手,如今更是一个高手中的刽子手。

    一局打下,许斌不负众望地赢了。我高兴地鼓掌吹哨,他瞟了我一眼,走到一旁数游戏币。

    在我的心目中,帅哥有分这么几种:一,篮球打得好,像ives;二,精通台球,比如许斌;三,抽烟也抽得别有风味,就像龙英骸那样;四,身材一定要非常棒,这我了解的只有龙英骸。

    杜禹两只手指间夹着一根烟,吸一口,吐一口烟圈,对着我笑道:“丫头,你那相好的怎么不跟着你回来?”

    “等我们结完婚,一定带他来见你老人家。”我嘻嘻笑道。

    许斌数完游戏币,倒了杯猕猴桃汁喝,睨了眼杜禹,说:“elsie都打算要结婚了,我台球赌赢了,你请客?”

    “臭小子,你倒是挺会见缝插针。”杜禹气笑,“行,你大哥我有的是钱,还怕养不起你们?”

    我大笑:“好啊,我要吃羊肉串,肯德基,星巴克……”

    “唱一首歌,我们的歌,让每一个瞬间停留,我的左手,旁边就是你的右手,我一直在你的左右……”

    肯德基,我正在津津有味地抓着手扒鸡大快朵颐,手机铃声却在这时候很不适时宜地欢快跳了起来。

    我脱下一次性手套,打开手机扬声器,放在桌上,继续欢快地吃。

    因为吃得太舒服,所以那时候根本没有去看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

    手机里传出来的第一句话,却让我,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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