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复杂的心思好像天空中的云朵一样,变幻不定。
她仍旧是手脚并用地爬上了山坡,这才偷偷扭头看了一眼。
男人在日照下显得更加颀长,太阳将他的轮廓勾勒了一道金边,不羁狂野的笑容里,却因为这抹金色而添了些尊贵的气息在里面,他的打扮似乎与普通的士兵不一样,赫赤色的衣衫卸了半只袖子,在他的身上穿着格外好看。
依娜还注意到,他的腰间挂着一柄弯刀,乌漆抹黑,毫不起眼,像是他身上必不可少的一只手。
若是不仔细,定是看不出男子半露的胸膛上,还有一点淡淡的疤痕,在心脏的位置上默默潜伏,仿佛无声地诉说着曾经的痛楚。
“喂!”依娜突然抓起小石子打他,成功看见他的目光再一次落在自己的身上:“你叫什么?”她站得高高的,一手叉着腰,一手临空指着他,宛如一柄茶壶的形状。
男人拽了一根草,随意噙在嘴里,说得含含糊糊:“我姓石,排行老七,所以别人都叫我石七!”
“石七……”依娜高声喊着他的名字,那把声音娇柔好听,脆生生的,喊起來,仿佛天地苍穹间便只有这一个名字,远远的都能听见回声。
有多久了?
沒有人叫过他的真名。
石七,十七,他仍旧眷恋着这个排行,连取个假名,也情不自禁幻想别人在唤他十七。
十七,他早已不是那个叫做萧勤的十七了。
石头做的心脏,石头般的名姓,除了杀戮,他现在还剩下些什么呢?
石七懒得去理会那些心中浮现出的麻烦事。
此刻绿草肥羊,蓝天白云下丽人含笑,他仰面躺在草地上,满心舒悦。
他早已经死过一次,从身到心,眼下不论任何事,他都能豁出性命去做,譬如杀敌,譬如吃肉,譬如喝酒。
达野王的军队三年前偶然路过一处小村庄,见到半死不活的这个年轻人,半躺在路边,身上臭到生了蛆,他说自己父母在战乱中惨死,留着他一口气在,要为父母报仇。
军旅中也不乏些有血性的汉子,同为游子,可怜他的身世,将他接在军中修养。
谁知那人病好之后,竟主动要求与他们一道上战杀敌。
战场上,那个人挥舞着一柄非金非玉的弯刀,不要命一般,杀得眼睛泛红,浑身是血。
达野王喜欢这个不知來历的小子,那股子蛮横不要命的狠劲,犹如一头未曾驯服的小豹子,双眼燃着人间极少见的火苗,熊熊的,似能吞噬人心般。
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他痛快地觉得自己似乎又活了过來。
达野王统领着一个游牧的民族,成日里便是抢占牧草丰美的地方,和身处内陆的人不同,这里的民风纯朴热情,浓烈直白,沒有什么背地里勾心斗角的龌龊勾当,男女之间,看对眼便可以半夜里摸上去做夫妻。
这个爽朗的民族,每个人都是兄弟。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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