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真是够风流的,受了重伤也不忘干这事。
我抬起嘴,告诉他:“不要这样,你的伤还没好。”
“不,我的伤好多了。”
此时辰逸已经解开我的肚兜,将嘴唇移到我的胸前,拼命地吮吸着,我全身痒痒的,手脚好像瘫痪了一般,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怎么办?我真要做对不起沈清风的事吗?
我是一个女人,我怎么可以跟两个男人有肌肤之亲?那我成什么了?我的心里爱的是沈清风啊!
“不!不可以!”我站起身,为自己穿好肚兜,我知道我现在欠辰逸的人情债,但我也不能用肉偿还啊!除非沈清风不爱我,否则,我怎么可以脚踩两只船?
“为什么?”辰逸坐起身,无奈地望着我。
我转过身,无颜面对他,沈清风再过七天就会来给我一个答复,在他没来前我不能这样做。可是?我怎么能把这个理由说给辰逸听呢?我把辰逸当做我的情感替补,这是我的自私,这要是让辰逸知道了,不是让他更伤心难过吗?
辰逸多次救我,即使我今天从了他的意思,我也只是为了报答他,而不是爱他。不知道为什么?辰逸什么都好,好得无可挑剔,可我对他的感觉就是说不上来,我只知道这种感觉不是爱。
性,是一种很高尚的东西,庸俗的人只懂得性是男女之欢,只为满足自己的一时欲望,求一时舒爽。但是,我对性的看法,又多了一层意思,性是情侣之间的感情基础,是见证两个人的忠贞尺度,也是彼此之间最宝贵的东西,而这最宝贵的东西,就因该留给自己最爱的人,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给予?
即使我欠辰逸再多,但是,人情债,不能用肉偿还。
辰逸和沈清风不同的地方就在于,辰逸从来不会勉强我做我不爱做的事情,而清风却会强迫我,就如我的第一次,若不是他的强行,我还是处女之身,我还有选择的余地,我能起抬头去选择我想嫁的人,可是现在,我已经把它给了沈清风,所以,我只认定他。
也许,我是个又傻又死板的人。可在我心里,什么都好商量,唯独这个不行。
我告诉辰逸,我很担心姑姑,我怕赵子云又带人追来,我们必需马上离开这里,去外面打探一下现在是什么情况,好做下一步的打算。
辰逸很清楚我现在的处境,他没有为难我。虽然他很不情愿,但是他还是顺从我的意思,待我整理好一切,便牵着我的手,和我一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