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8-08-11
我看了看求叔,最终还是不忍心他承受那么大的痛苦,便轻轻的在他脸前一拂,他便陷入了昏迷之中。迷幻作用应该能有一段时间的作用,将他脚上的夹板取下来之后将那条西裤脱了下来,家伙的,这可是好几百块钱买的啊,弄坏了多可惜的,看着他那条已经变形的腿,我只能狠下决心。双手硬生生的将皮肉撕开,找到了那根断裂的骨头之后,强行将其敲碎,一股能量喷在伤口处,避免血乱喷,然后我咬破手指,把那骨头扶到正确的位子上之后,滴了一滴血在那根骨头上,只见,那跟骨头竟然以肉眼能够看得见的速度再生,重组。
最后完好的连接上了腿骨。
骨骼里面应该已经没有问题了,他这一根骨头承受了我一滴血液,这条腿往后怕是拥有无穷的潜力吧,我倒不害怕求叔出现和平妈一样的情况,平妈受未来一滴冤孽血,以至于没有办法投胎,而我的血液,早在六十年前便已经被林枫条洗干净。里面的怨气与尸毒都已经被林枫那家伙给抽了出来而我若想发展后裔,那就只有用我自己的血脉传承了,而不像将臣那个变态,咬一个成一个。当然,传承了我的血脉的人,依旧和普通人一样,但是骨子里确是流的我的血,对于我的威压完全没有抵抗能力,再者就是不用吸血。
我不知道不用吸血的僵尸还叫不叫僵尸,不过总好过四处咬人吧,跟条疯狗似的。况且,咱是谁,咱血液里面道出充斥着天地元气,可比僵尸血液里面的怨气高太多个等级了。强力的金色光芒覆盖了求叔腿上的整个伤口,血液成水滴状保持在金光内,慢慢的向腿里回收。那肌肉和筋腱组织以肉眼可辨的速度飞快的分裂再生。一瞬间,整个伤口已经回复的完好如初,看那条腿,已经没有了刚才那样变形的样子,而是和普通人的腿一样了。
我将求叔抱到床上,为他改好了被子之后,便撤去了游戏厅的结界,打开闸门继续营业。我呢,自然抓起一个板子,继续完成我未完成的大业。时间在我玩游戏的过程中悄然而过,就在我要通关的时候,旁边响起了天佑和复生的声音:“阿健叔叔,你什么时候从香港回来的,我想死你了。”我转过头来,便看见复生从外面走了进来,向我这里奔来。赶紧起身抱着他说道:“你个小家伙,跑这么快,摔倒怎么办。”
“不要再对我这样了,我都好几十岁的人了。有必要么。”我大笑。抱着他说:“去日本给你买了好多东西,去求叔那里挑吧。”送走了欢欢喜喜的复生之后,来到天佑的旁边,说道:“兄弟,你那个上司有没有骂你,如果他对你不好,尽管跟我说,我绝对不会让他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秒。”天佑知道我是为他好,不过他不喜欢我这么极端的做法,便说道:“没有,刘sir对我很好,不用你操心了。”
看他还是那么的为别人着想,我也不忍心拆穿他也只有跟他说:“行了,我不去找他了,你不用说了,什么时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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