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展开来挡住自己的脸,短时间内习惯后竟顺理成章地递在他的手里。
原来他当真洗过了衣服,昨天所有的衣服都让他给洗了。所以下午丁薇薇就打扫起房间来,最后打扫书房时她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当她擦拭那个紫檀木的大书桌时,发现了一本昨天并没有出现的笔记本。
怎么又是笔记本?这个家伙怎么这么多笔记本?公司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厚厚的办公日志,翻开来居然可以追溯到三年前的行踪。蔓海市的寓所里有一本题目为‘三十岁时遇上了蔷薇骨朵’的笔记本,她虽然没有机会读完,但内容和自己竟然没有关系。她明白了:这个家伙百分之百的是日记强迫症。一定是昨晚她睡着后写的。
那么这本写的是些什么呢?
丁薇薇无意于窥视他的日记,可全倾野带给自己的那种神秘感无疑是存在的,她想要知道他的一切事,如果今生与他为伴,她就必须知道。
这是一个锦缎封面、质地精良的本子,现在的市场上已经很少见了。打开封面的瞬间她的心狂跳起来,看还是不看呢?没等大脑给出答案,手已经打开了封面,只见扉页上写着:她的前生一定是一支丁香蕾,她的今生旧日如花。
丁薇薇很好奇地想,这个她是谁?她翻向下一页:
总是无法忘记她的样子,甚至能杜撰出她十一岁时某个午后放学,她在校门口停下来,向西天看了看,然后背向夕阳一蹦一跳地奔向回家的方向,身后的小军挎书包也跟着一上一下地跳着。那个样子我永难忘怀,就算是从那个时候,她还扎着两只小辫子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她在我心里烙下了对女人的映像,刻骨铭心!从情人的幼秀到母性的情怀,一一得见中刻骨铭心着今生的约定……
丁薇薇有些懵了,这什么意思?象是一个誓言,不是吗?今生约定?一个女人让他刻骨铭心?她忽然的就害怕起来,这个‘她’不是自己。他对一个女人永难忘怀还刻骨铭心?似乎更不是他的前妻,那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