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要,可见还是有魅力的,当时管教直接就替他回了,说他以后也不会留在这种小地方。
就这样浑浑噩噩度过了最艰难的四年,期间跟人打过架,顶撞过管教。
数次的思想斗争得出了最后结论,与其后半生在沒骨气的阴影中生活,不如像个男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次,不为自己的懦弱找理由。
慢慢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接受了这样的现实,他开始为未來作打算。
他开始拖管教买书,各种书籍,财经的、法律的、人文的、名人传记等等。
那时他在的监狱是不关灯的,辛苦地劳作过后,他常常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看书。
慢慢地在工厂脱颖而出,领导开始让他做管理的工作。
就是一个小社会,形形**的罪犯混在一起,好人可以变坏,坏人也可以变好。
一群聪明的坏蛋聚集在一起,能很容易就好得了吗?
所以开始时并不好管,精神上发生转变,从纯粹的善良转变为表面的邪恶,否则沒法生存,恩威并施,后來他们都很服帖。
不过也是机会吧!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聪明的、仁义的,认识了两个背景显赫的大哥。
那两人均是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因为经济案成了阶下囚,开始,他们并沒有注意到于文轩,后來被他身上的那种韧劲吸引,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虽说在那种地方,大家也是讲究层次的,人们愿意跟与自己差不多层次和品味的人做朋友,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需求。
于文轩跟他们做了朋友,从他们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以致于成就了后來的人生传奇。
当时有个小孩对他特别好,给他打饭打菜,帮他洗所有的衣服,替他干活,而他会时常送给那人一些烟啊、生活用品等。
于文轩渐渐树立起了威信。
所以,严格意义上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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