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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一十九章 新皇三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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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神霄宫,“初通拨赐产千亩,已而(道士们)豪夺无涯”。西京(洛阳)以崇宁院为宫,据其产一万二千亩。名曰改建,实为新修。

    以上,便是神霄宫兴起的经过,同样也是徽宗天子毁佛的经过;这当然引起了天下的读书人以及清官名流的极力反对,而蔡京等人也是凭着坚定地支持神霄道教而得到徽宗天子的信任。

    如今高宗皇帝一上任就站在了父亲的对立面。一来可以讨好天下的读书人和佛教庞大的信徒群体,更重要的是,神霄宫里积赚了多年的钱粮,正好拿来作为新一届政府的各种庞大的开支。

    政策三、住散青苗钱: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在农作物青黄未接的时候。官府发放给农民的一种农业贷款;这种贷款分为春贷和秋贷两种。

    《宋史.王安石传》中记载: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宋史.食货志四》:“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

    从立法的本意看,青苗法是一项非常好的,能确实帮助到农户耕种生产的一项惠民政策;可惜的是,在实际的执行中,这项政策发生了严重的偏差。

    首先、按照王安石的规定,借贷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借贷,尽可能的多收利息。

    正如司马光所指出的:“今之散青苗者,无可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税收其什四之总。”(司马公文集。卷四十四)

    其次、在俵散和收纳青苗钱时,执行的官吏从中作弊,勒索贫下农户。

    中书舍人吕陶在给宋仁宗的奏折中说道:“散敛之际,除头子钱,减克升合,量收出剩,以陈粟腐麦代见钱支俵;仓官受入,又增斗面,百端侵扰,难以悉数”(净德集卷三:奏乞权罢俵散青苗一年以宽民力状)

    等等

    青苗钱的叫停,在当时兵荒马乱的时候,绝对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

    政策四、放开言路,广纳群臣的意见,不以言入罪。

    《高宗。本纪》中记载道:中外臣庶许言民间疾苦,虽诋讦亦不加罪。命官犯罪,更不取特旨裁断。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按照法家的解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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