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十九年三月,距离我再次入宫已然有半年时光,月色姣好,我推开窗仔细的瞧着,还是大燕的月色好看的,虽然不如赫连那边广阔,却感觉比赫连的月更加的圆润有光泽。
回头瞧着已经熟睡着的皓天,我心中的一阵阵的笑,却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是笑自己又重新做了他的女人?还是笑他又一次被我欺骗?
赫连•卓若,我的新名字,赫连和亲公主,我的新身份,也许这就是命运。
老天爷让我活着,自然有我活着的价值。在水中窒息的感觉很难受,难受到什么都不记得了,等我醒来已经躺在赫连王宫里。
原来我的身上竟然流着赫连人的血液,原来我的母亲竟然是赫连的长公主,此时在赫连掌权的信义大王竟然是我的亲舅舅。
突然告诉我,我竟然是赫连野蛮之族的后人?我一时难以接受,对赫连的印象只有两个字——野蛮。
而母亲是温柔的,特别的温柔,怎么看都不是赫连的人,赫连人的外在与大燕并无太多差异,只是男人不梳发,将头发或是散放在背后,或是编成辫子,总之毫无形态的发型,与野人一般。
生活习惯也十分粗鲁,生吃鱼片、海鲜都是常有之事,但是女人却与大燕的女人无太大差异,只是衣着有所不同。
虽然难以接受,但是为了报仇,还是接受了,从那以后,我便是赫连的公主。
大燕久攻赫连不下,而赫连也难以还击,只能死守,但是与大燕不同的是,赫连敢拼死一搏,大燕却是碍手碍脚。
这便是猎狗与兔子的区别,赫连是兔子,被猎狗追上就会失去生命,所以会奋不顾身地奔跑。
大燕是猎狗,就算这只兔子吃不到,也不会饿死,所以并不愿意全力以赴,故此这场坚持三年的战争,最终是以“停战议和”而结局。
和亲!是两国交好的最好诠释。我希望自己能够以赫连公主的身份重新回到了皓天的身边,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让他辛辛苦苦打下的天下付之一炬。
我、再不会是过去的我,当他亲手杀了我的孩子那一刻,我与他便是恩断义绝,我深信老天爷让我活着就是为了毁掉他。
可惜,他不愿意迎娶异族公主,所以他又利用的皓轩,又牵扯上了皓轩,这个曾经为我付出太多的男人,这个我亏欠太多的男人。
那日,当皓轩帮我揭开盖头的时候,我很清楚地看见他的惊讶,当他看到我脸的那一刻,几乎眼珠子都亮了。
“兰珍?”他轻声唤了一句,那日我因为气火攻心吐血倒下,虽然后面的事情我不知道,但是那几年,我也多方打听过,皓轩用他仅有的三十座城池换走了我的“尸首”,然后还被皓天贬为了庶民。
是他将我“水葬”的,是他让我有了重生的机会?有了复仇的机会。
“怎么?是本公主容颜太美吗?为何人人都如此目瞪口呆?”那一日,我环顾着大殿上所有的人。
有皓天,他微微颤颤地站了身子,目光如钉子般盯着我瞧,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有皇后,她同样是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们所有的人都当我死去了。
还有可馨,除了不相信自己所看到一切,更多还是一种惊慌与恐惧,听闻她一口气给皓天生下来两个儿子,此时腹中还有一个,更了不起的是,协助皇后掌管后宫。
看到这一幕,我也无需去想,当年她到底有没有背叛我?不过想来,正如若水所言,心从未与你近过,又何来的“叛”字呢?
“你、你是谁?”皓天不知怎么到了我面前,一手拽着我问道,目光如炬,好似要将我活活烧死。
“皇上,记忆力不好吗?揭开盖头就不知道本公主是谁?本公主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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