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老婆,女的嫁不出去。如此妖孽,必须找人尽快收了。就是不知道他们家王子能不能hoid住了。
于是,这个宁静的小镇,出现了一位皮肤呈小麦色,看起来帅气的酷哥。其实洛利是更想把自己整成阳光帅哥,这类型的男孩更能和女孩子拉近距离啊,可惜的是,面部神经不给力。
若不是把洛利的化妆过程由头看到尾,阿伊表示作为一个过目不忘的优秀地下工作者都表示他根本看不出这人是同一个。一个雪肤红唇小白脸,一个麦色皮肤浓密眼眉酷哥。
可是……看着这么多的小女生少妇大妈奶奶或害羞带涩,或两样绿光,以及基本上所有男性羡慕嫉妒的眼刀,其实差别真不大啊。说好的低调呢?如此帅到没朋友只会让人印象深刻吧。
“少了一半,还不够低调?唉,我可是在所有人爱慕目光中长大的男人,这点儿小眼神,简直湿湿碎,你不理解也是正常的。”
洛利随意地瞥了阿伊一眼。长得很路人甲嘛,完全没有特色,属于那种过目即忘的类型。话说,其实长得再帅在你这个面盲症的家伙面前也是认不出的吧,谁叫所有人都是长了两个眼睛一个鼻子呢。
“……呵呵,不带这样人参公鸡的。”
既然对方都已经‘尽力低调’了,阿伊也不能再说什么,只能另想办法了。但是他得出了个结论,洛利和王子真是天生一对的……自恋狂。虽然般配,但是以后皇宫中那绝壁是麻烦*2。这简直就是不让人活的节奏啊。
于是阿伊又想到,既然对方是知道他们是两个人,何不找些同路的人一起上路,也好模糊对方的注意力。而洛利虽说同样是万人迷,但是这么个阳刚形象还真跟王子平常爱好的美人有点儿出入,这点可以麻痹对方的神经。
是,王子的确是对酷哥没兴趣,但架不住有人就爱脑补啊。尤其是轩辕澈本身就是这安娜贝尔喜欢的类型,自己喜欢,认为别人也喜欢不是很正常么。所以阿伊的想法跟真相完全相反。还好轩辕澈是个给力的小伙子,已经把人迷的那个七荤八素,快要连她老爹是谁都忘记了,哪儿还有脑容量想别的,只一心帮心上人找好基友呢。
打听消息最好的地方当然是酒店餐厅啥的。阿伊有点儿烦恼,他出任务虽然一向是有公款,但是都是在荒郊野岭的地方吃喝拉撒的,所以一般来说只带食物武器啥的,钱嘛,都变成他的爱好……武器跟高级装备了。咳咳,别鄙视的望着他嘛,男人嘛,谁不喜欢这些小可爱呢。
可是,没有钱,带上这么个外表帅气,内里娇滴滴的洛利那就有点儿难办了。一开始洛利还能忍忍,但是长时间过这样在他看来跟野人没啥不同的生活,真是太受罪了。
早知道会这样子,当初那顶帐篷就该收到自己的空间中而不是因为懒得整理放到轩辕澈那处了。吃的虽然还是之前存放在戒指的精致食物,这可以忍,但是住就不行了。现在有了正当的借口……要打听谁能跟他们一路,还不赶紧冲到酒店。
“可是,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