蹩就不敢轻易靠近。
所以她完全可以站在足蹩王的背壳上,稍做休息状态来恢复流失的体力。
血窟看的吊心掉胆,生怕一个不小心,天雨就会被这群可怕的足蹩噬的食尸骨无存。
但雨将足蹩王踩在脚下时,它不得不为天雨叫好,能利用足蹩王来对付那些小足蹩,这可算是一项战略了,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准没错。
龙煜坐在电脑前提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她最清楚天雨怕虫子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能看到她现在将局势扭转过来,还借足蹩王之力去消灭其它小足蹩,可见她原本对虫子的恐惧心理已经抛之脑后了,战胜了恐惧。
不管是人还是其它生物,只要生命受到威胁,潜意识里的求生本能就会被激发出来,想要活着的**就会更加强烈,便能激发你意想不到的力量出来。
人就是这样,不狠狠的逼自己一把,就一会知道自己有多大的力量,天雨的表现令她皯为满意,还有行风的机智也让她寡目相看。
电脑屏幕中,行风正与那巨大的兽人以智力相拼,他深刻的明白,兽人的优势只是巨大和力大。
而他自己的优势则是灵活与速度敏捷,只要让它抓到机会,那一击将是致命的一击。
无论是人还是兽或者是魔怪,都会有一个脆弱的地方,这个地方叫罩门,只要一击必可以让对方毙命。
显然行风已经找到了兽人的罩门,所以他在创造时机,因为等候时机,对于此刻来说,就是等死,时间永远是不会等人,所以龙煜一向看中行风的机智和聪。
她淡淡一笑轻声道:“就看接下来的几人,战况如何了。”
电脑屏幕一闪,画面随之出现惊雷的身影,此刻惊雷手持两把大型铁锤,正在与两头恶儿狼撕杀,而在他的身边躺着两头倒在血泊中的恶狼尸体。
龙煜嘴角上扬,轻声道:“不错嘛,这么快就杀死二头噬血狼,这杀伤力也不在行风和天雨之下。”
要知道噬血狼如尸虫足蹩一般,噬血如命,达到疯狂之境,足够与僵尸堪比,因为它们都是以血为生,吸收日月精华,天地精气。
不同的是,僵尸不会死永生不灭,(前提条件下是别遇到驱魔龙族的后人)。
噬血狼虽是以血为生,吸收日月精华之气,却是会老会死之物,它们每吸一次血,可以维持三天不进食。
而且噬血狼的虽会死,但是寿命很长,足可以活到一百多岁,噬血狼的种族很少,所以极其的少见,可算是一种罕见之物。
它们以血为生,只要是有血的生物,都是它们的猎物,所以人也不例外,反而人类的血更加上它们疯狂,就像僵尸贪吸人血一样。
噬血狼的个头可以堪比一头成年小象,血红的双眼在黑夜里比在白昼还要看的清楚,戾气更是比猛虎还要凶狠几倍。
尤其是噬血的狼牙,咬断钢铁不在话下,可想而知,若是被噬血狼咬上一口,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惊雷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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