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着半残的身体,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
我清晰的记得,两天一夜的奔走,我几乎耗尽了最后的力气,饥渴难耐,几只噬尸鸟在周围游走。我知道倒下就意味着死亡,然后被噬尸鸟分尸,我必须前进。
记得有人说过,坚持就是机遇。阔别两天一夜,我再次看到了绿洲小溪,我活了下来。
当年的激情早已经被岁月所侵蚀,但作为联邦王国人的荣耀,我必须回归于军队中,不管前方的路是否存冷血的巨魔蝎骑兵。
休息一晚,我上路了。
在路上我遇到她,我以后的妻子,格拉蒂丝。她伤的很重,我能看出来她并非当地人士,也非军队中人,因为她长的很好看,肌肤很细腻。第一眼看到她,我就被那双银色的眼睛所吸引,我救了她。
她是一个感恩的人,起码我是这么认为,她告诉我,她会答应我一个要求,只要不违背她的信仰,任何要求都行。我当时开玩笑说,那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服侍我吧,就像我那夜服侍你那样。
没想到她答应了,很干脆的答应了,我就这样得到了她。当年我34岁,她看起来才16岁。
格拉蒂丝是一个很强大的人,这件事只有我才知道。在路途中,我们遇到了一批巨魔蝎军队,格拉蒂丝杀了他们。
因此我得到了三十多只左耳。
当我回到军队的时候,我从一级兵晋级成了百夫长,我升官了,难以想象的事情。
后来援军到来,我们击退了巨魔蝎军团,在格拉蒂丝的帮助下,我有了子爵的爵位。兴许是诸神对我的惩罚,他们厌恶作弊的人,在那次战役中我受了严重的伤害。不得已,我离开了军队,回到了我的家乡,庞科城。
庞科城依旧,而我的母亲却在五年前离开了我,我用我的积蓄买回了母亲的骨骸,与父亲合葬在一起,这是我惟一能做的,那一天,不曾流泪的我,还是破例了。
贵族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但我已不能融入这个圈子中,我变得自暴自弃。后来我与格拉蒂丝有了第一个孩子,他叫霍普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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