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人可真会夸人的哈,但是我很想知道这谁家不是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重生之康熙荣妃。难道胳膊是腿,腿是胳膊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既然人家愿意昧着良心夸我,那我也就昧着良心接受了,就不跟他们一般计较了。
一圈下来,耳边她们似乎说了不少吉祥话。可是抱歉,您那些已经说破了嘴皮的话我可是一句没听着。自动屏蔽。
唉,望着外面的天,看着那外面的鸟儿我多么想狂吼一声啊。可是,唉,我这么淑女的好女子怎么能做出那样大不雅的事情对不?
可是退一步再说了,不雅算什么?总比现在糊里糊涂被人卖了好是不是?更何况,在大家的眼里我本来就已经是个非正常的人了。就算现在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相信大家一定会原谅的对吧。
于是乎,嘿嘿,我的又一个计划诞生了!
在我吃过早饭之后,我就开始酝酿了啊,我得仔细想想这些个步骤到底怎么个具体实施才能凸显出我的不凡才智呢?还有怎样才能造出大声势让我看起来很不一般呢?要不来点什么非一般感觉的事情?
坐在板凳上,看着这小院子,一时还真想不出什么能够更好的办法引人注意。要不……目光扫视到了那一小排可怜的房子?要不我点火烧房子吧。反正林家很有钱,也不会在乎这些的。
嘿嘿,这个法子好极了。到时候声势造的大一点,让除了林府以外的方家人也瞧瞧我是怎样一个“巾帼不妨须眉的好女子”。到时候,我声名大噪,再混出个“混混无赖二百五”的名号,那样我的生活岂不潇洒自在,再没有人惦记我这个疯丫头了。
想来想去只有这个办法好,可以说是一劳永逸。可是想起那个我亲爱的小方同学,我的心里又莫名有些不开心。我要是走了,他怎么办?要是我真是疯了傻了,那他那个爹还不把他也卖了。虽说我把不是最好的吧,但是好歹我对他好啊。
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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