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拿来交给自己。
登记表上面有两人的身份证号码。黄秋意告诉马骏骥,自己在聘用工人时,要求工厂人事部的人一定要细心核对登记表上面的身份证号码,保证跟身份证上的完全一致。马骏骥立刻打电话回局里,要求根据身份证号码协查两人的真实身份。很快,局里回应,身份证是假的!
马骏骥想,这些人会利用假身份证来找工作,他们应该也会利用假身份证去登记住旅馆。因为他们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完成选定目标,现场踩点和实施盗窃,所以,窃贼一定要在绿城过夜。如果刚才黄秋意说的那两夫妻真的是来踩点的,这伙窃贼应该在绿城住了四五天。
马骏骥布置警员去全绿城大大小小的酒店、宾馆、旅社和招待所调查,看看有没有用那两夫妻的假身份证登记入住的旅客。同时把这两个假身份证号码留下,一旦发现这两个号码的人员入住,马上报告。可是,警员查遍了全绿城所有能够供外来人员住宿的地方,没有发现这两个身份证号码。
马骏骥再把两个假身份证号码发到全省范围,要求协查。第二天下午,在离绿城两小时车程的一个小旅馆,发现了其中一个假身份证号码曾经登记入住。可是,发现时,入住的人已经退房离开旅馆多时。
马骏骥立刻亲自赶到那个小旅馆,了解持假身份证的人入住时的情况。小旅馆当时在柜台接待的服务员回忆,当时是一男一女,自称是夫妻,住在同一间房。马骏骥问还有没有其他人,服务员肯定一同入住的就是他们两人。
马骏骥从服务员手中拿过旅客登记簿,自己查阅。他发现在这两夫妻入住后十几分钟,另有两个男旅客入住。他立刻把这两个人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报回局里要求协查,果然身份证也是假的。马骏骥再看登记簿上的退房时间,四人也是相隔几分钟,先后退房。
马骏骥再问服务员有没有注意到,他们乘什么交通工具来的?服务员回答,没看见他们乘交通工具,感觉他们是步行来的。马骏骥知道,他们作案时,应该有交通工具。他们这个团伙应该不少于四人,由于偷的东西分量重,体积也不小,他们的交通工具应该是面包车。而且,他们都是在晚上作案,车身的颜色应该是深色,才不会太显眼。
马骏骥向服务员了解到,附近有一个收费的公众停车场,通宵有人看守。于是,马骏骥马上前往停车场调查,果然,停车场的看守从登记簿记录中查到,昨晚在停车场确实存放过 一辆灰色的七人面包车。这辆车挂外地车牌,进入和离开停车场的时间正好和那四个人入住和离开旅馆的时间相配合。
马骏骥松了一口气,自己终于查到了窃贼的确实线索。可是,窃贼到底来自本省,还是外省?接下来,窃贼会往哪里去呢?他们偷来的两台埋夹机是已经销赃了呢,还是仍然放在车子上?这些问题仍然考验马骏骥的智慧。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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