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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凶手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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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绝,只能有所保留。到底那冰峰用什么方法去感应,董事长没说,韦传宗也不便多问。

    韦传宗觉得董事长说的有道理,马上给马骏骥打电话,把董事长的意见告诉他。马骏骥听了虽然心中不以为然,但是,反正自己也没有破案的办法,韦董事长也是好意,就死马当作活马医,答应让那冰峰跟自己一起去查问唐家人。

    在查问的过程中,马骏骥问话,那冰峰一言不发,眼睛一直盯着被查问人唐幼侠。查问完毕,离开唐家后,那冰峰建议马骏骥申请搜查证搜查唐家。他告诉马骏骥:凶手是唐嗣孝的儿子唐幼侠;唐幼侠用来行凶的凶器是一把刺刀;凶手在作案后,凶衣的左袖口染有被害人的血迹;回家后,凶手曾清洗凶器和作案所穿的全部衣裤鞋袜,但是没有将它们毁掉或丢弃。所以,凶器和凶衣现在仍然在唐家。

    马骏骥听了那冰峰的话半信半疑。整个询问过程,那冰峰一言不发,坐在一旁。嫌疑人的回答,那冰峰听到的,自己同样听到,自己跟以前一样,一无所获。他无法想象那冰峰凭什么能够把案情描述得如此肯定,就像亲眼看见一样,令人难以相信。

    可是,他说凶手是唐幼侠却跟自己的分析结果不谋而合;说凶器是一把刺刀也跟受害人身上的伤口高度吻合,不由马骏骥不信。因为他知道,那冰峰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参加过破案的过程,对案情并不了解。

    既然那冰峰说的如此肯定,马骏骥便马上去申请了搜查证,第二次带着那冰峰来到唐家。在那冰峰的指点下,顺利找到那冰峰所说的凶器刺刀和唐幼侠行凶时穿的衣裤鞋袜。唐幼侠看见马骏骥带走凶器和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也有点出乎意料之外。不过,他认为自己已经彻底处理过凶器和衣物,警方应该从上面找不到可以用来把自己定罪的痕迹。

    可是这只是他对现代刑侦检验方法想当然的看法。警方在唐幼侠的衣物上找到不少极细微的血迹,这是在唐幼侠用力砍受害人时飞溅出来的。唐幼侠当时穿的是蓝衣黑裤,细微的血滴溅在衣裤上很快被衣裤纤维吸附,并没有引起唐幼侠的注意。被吸附在纤维上的血迹不会轻易被彻底洗掉。

    经过检验,证实留在纤维上的微量血迹和受害人的血液相吻合;凶器刺刀在紫外光灯的照射下也能看出曾经染过血迹的范围,凶器在使用前被磨得十分锋利,两侧刀面原来的痕迹都被彻底磨除。现在用紫外光燈测出的血迹,肯定是磨刀后留下的。

    行凶后,唐幼侠仔细地用纸巾把刺刀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把刺刀塞进左边衣袖里,右手抓着纸巾,不慌不忙地离开作案现场。回到家中,他立刻把带血的纸巾烧掉。他又发现左袖口蹭上了血迹,便专门对左袖口的血迹进行特别仔细的清洗,然后把全身衣服扔进洗衣机里用大量洗衣粉清洗。鞋和刺刀他也仔细地一遍又一遍清洗,直到他相信完全没有问题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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