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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亲自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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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父亲,想起了十几年前,我父亲遭遇的一件事。本来不想提起的,可是在这里,却不得不提一下。有的时候,意气用事,确实可以挽回尊严和脸面,但是却会害了一家老小。通盘考虑,还是自己受点委屈,比较划得来,这就是无奈和酸楚。

    十几年前左右,我爸开手扶拖拉机,给人家拉沙子。在去县城的途中,一辆面包车拦住了路,几个小混混从车上下来,接着他被几个身份不明的社会小混混拦住了。那几个小混混,也不分青红皂白,对我爸就打,将我爸打得鼻青脸肿。

    那时,是冬天。我爸身上穿了个军大衣,军大衣上都被鲜血沾满了。那些人还要扬言,要将我爸丢进附近的一条大河里淹死。

    后来,据我爸说,他那时真想和那些家伙拼上一命。要知道,我爸当过兵的,那个时候,他也才40左右,确切地说,才30大几岁,有劲,而且也懂得如何打斗。可是,我爸最终选择了挨打。

    他说,自己不能还手,否则,最终受罪的就不是他一个人了,而是我们整个家庭。那个时候,我还小,弟弟更小。爸爸考虑的是整个家庭。就这样,他默默地挨打。

    路过的行人,有好多,好多,但是没一个人敢上前制止的,甚至连报警打个电话的人,都没有。这就是社会,这就是残酷的社会。只要不是自己的事,别人都不会管,即使是看见了,也会当没看见。

    前不久,在广东发生的“小悦悦”事件,便是这个社会残酷和冷漠的最好的印证。

    后来,我爸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了,那几个混混以为我爸快不行了,便道:“走吧,别把人打死了,那样就不好了。”

    就这样,那些混混就走掉了。我爸趴在地上好一会,然后才勉强地挣扎着起来,又勉强地将手扶拖拉机开了回去。

    后来雇佣我爸的那家人,报了警,那家人的一个女婿,在县公安局里面做官。根据我爸描述的车牌号,找到了那些混混。据说,当时公安局开车去抓那些混混的时候,混混们也吓破了胆。

    在录笔供和口供的时候,那些混混居然说自己打错了人。这岂非是天大的笑话。后来,事情发展的就更加变态了。那些混混们的家人,居然在公安局里面也有关系。

    后来,混混们最终出来了。他们也没有来给我爸道歉,只是几个人象征性地凑了1000元钱,当作赔偿。按理来说,这用作医疗费的1000元,若是可以拿到,总算还不太冤枉。可是这笔费用,居然被雇佣我爸的那个男雇主私吞了;

    多年后,那个男雇主得病而死,他们家人,才将这一消息,透露出来。人既然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记恨人家了。

    说这件事,目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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