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他初识我的时候,我还有那么几分神秘,能够打动人心,那么,用餐时的表现,实在让人扼腕!
得了,反正已经付账过了,吃完东西道声谢,就各走各的道了,管他对我印象如何,我们以后终是无所交集的!
然而,事实并没有我想的这般简单,待我酒足饭饱,擦完嘴向他道谢时,他却牵住了我如何都不肯撒手。
怎么?吃了你的饭,就要做你的人吗?
我离开他一段距离,问:“公子还有何事需要交待吗?”
他啪地一声打开扇子,“当然!难道你就想这样走了?”
我说,“当然,难道——公子还想让我留下陪你共度一夜春宵吗?”
他嘴角肌肉轻轻抽了一抽,半响,轻轻合上扇子,说:“那么姑娘留个名讳,日后也好相见。”
相见?他还要与我相见?不过终究也是,吃了人家那样多的银子,总该给个说法才是。可是,如今这般惨况,给如何说法都是假的,除了还给他银子,再无他法。
可我,上哪里弄银子去?
实在不行,让他砍我一根手指得了,啊哈哈哈,开个玩笑!
我问他,“那你想要怎样?”
他说,反正,你不能这样走了,我日后还是要找你的。
我问他,“找我做什么?让我还钱?”
他摇头,说,不是。
我诧异,“那你是想做什么?”半响,不见回答,我背过他丢了一句,“那我走了,下次见到你,把银子还给你得了。”然后,便朝门外大步迈去。
前脚踏出店门,肩膀就被一人自背后猛地攫住,捏得我肩胛骨简直都要破碎。
我嗔怒地回过头去,高喝:“喂,欠你钱也不用对我痛下死手吧?”
然而,这句话说完,我却怔然一愣。
因为,抓我的人哪里是方才的登徒子啊,而是我千辛万苦寻找的——潇,湘,子!
未及再开口,潇湘子就抢白:“真有你的,身无分文也是饿不死,还找了个冤大头!”语气嘲讽,虽然听着,以为是满满的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