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未曾这样恨过一个人,一个她曾经用尽一切,极致的爱着的人。
她曾亲眼看着的父亲死在自家的面前,她还记得那个时候,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细细的雨,任她哭着求着,就是没有人搭理她,她亲眼看着父亲被执行枪行,倒在那里,那样暗红的血液,堵也堵不住,像是要一下子就要流干一样。
温婉早已经晕厥,而她,喊破了喉咙,拼命的求那些警察,求四周围观的人,求爸爸不要离开,那样的恐惧蔓延至四肢,每一个细胞之中,而最终,没有人理会她,甚至是有人唾骂初枫慕活该。
那时候,她只有十六岁,那天,她深刻的认识到了是死忙,是永远不可能再。
那一天,她也了叫残忍。
其实那时候,她是想恨的,可是,要恨谁?她根本不,因为警察只是执行公务,恨那些冷眼旁观的人们?可是他们却都是受害者,因为千万条罪名指向初枫慕。
他的父亲,做了太多坏事,贪污巨额公款,走私毒品,甚至是和黑道有交集,条条罪责,证据确凿。
她是罪人的女儿,所以她没有理由恨别人。
可是,只有她初枫慕是多好的一位父亲,是那么亲和。
初枫慕的离开,只是苦难的开始,七年,说起来容易,可是若一步步走来,就像是身在荆棘之中,回头望去,没有一丝温暖,反而是一路的血泊。
她早已任命,所以她谁都不愿,无论难,她都要活下去,因为母亲还坚持着。
七年的巨变,变的不禁是她的生活,连带着性格,也不再明朗起来,她不再爱身边的人,因为身边的人都讨厌她和母亲,总是用肮脏的言辞来讥讽她们,她也不再去投入感情,因为除了母亲,她没有最亲的人。
她还记得那天,大雨瓢泼,温婉跪在温家门口的样子,亲情,爱,在一定的利益下,都会变得不堪。
但是,她还是爱着一个人的。
她曾那样炙热的爱着,然后渐渐的卑微无望,因为,曾经她也是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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