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的片刻兴奋过后,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有些重。他得为这群族人负责。负责他们的穿戴吃喝。
小河部族的人现在都洗干净了身体,披上了干爽的麻布衣服。吃饱了肚子的他们,又有了神的庇护,一个个精神焕发,有了人样儿。不过,他的小屋离这里有一周的路程,这还是以他的速度来算计。光靠这单薄的衣服,能不能带着他们走回去还是个问题。
目光落在十几个人的赤脚上。那双双长着厚厚茧皮的脚掌,不同程度的带着冻疮。这样的大雪天,赤足走在山林里,非得冻坏不可。他可不想领着一群残疾人回家。目光又移到两张黑羊皮上。两张羊皮已经在热岩上烤得半干。
抽出匕首,将羊皮挑成小块,王勇叫过兔和白鱼儿。教他们毛冲里,用羊皮把脚裹上。教完他们,又让他俩把羊皮分下去,教给族众。好在羊皮够大,每个人都分到了两片。做完这些,看看洞里再也没有可取之物,王勇略带遗憾的摇摇头。
“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蛮人一时兴起,来祭拜他这个天上下来的火神,发现火神和战俘欢聚一堂的情形,可就不好了。弄不好,给一窝端了也说不定。
走,王勇在前引路,女人相互搀扶着走在中间,后面,由兔带着男人断后。十四个人一路逶迤,从蛮人部族居住的另一个方向,向森林里走去。
带着这样的队伍,一路上的艰辛自不用说。首先就是食物和防寒问题。一只剥了皮的山羊,三四十斤肉,十四个人,一天功夫,就吃了个精光。这群部民,还以为神勇真的是从天上来的,只要一招手,食物就从天上掉下来。
所以,第三天一早,腹中饥饿的男人和女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等着兔分肉。
“神勇。肉。肚子饿,走不动。”兔俨然已经成了这群人和神沟通的代言人。王勇愁肠百结,面上还不得不带着笑容。
“肉,有啊!这是熏肉干。一人一块。吃了就没了。”他把背包里最后的肉干拿出来分给大家吃。这群人实在是太饿了。在蛮族也不知道吃什么活这么久,大概是树皮和草根吧?拳头大的肉,几口就进肚。然后眼巴巴的望着神勇。
王勇无奈的摊了摊手:“神仙家也没有余粮啊?”
兔把这话一字不落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朵。这群饥民也弄不懂什么神仙,余粮啥的名词。只知道,神勇不在从他的小包里掏肉吃了。随着一声召唤,他们继续跟着神勇走。他们只知道一路向东。去找一个没有蛮族的好地方。而且,由于迎着太阳的方向走,方向感极强的原始部民以为神勇要带他们回到大河部落。于是更加振奋。
好在这群人都有忍饥挨饿的经历。一天吃一块熏肉干,他们的肠胃已经表示满意了。
可是?第四天怎么办?他们总不能靠着意念活着。王勇终于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惹了大祸。这群人死在蛮人手中是一回事儿,在自己手里饿死可是另一回事儿。于是,他不得不一边带着队伍行军,一边张弓搭箭,四处寻找可食的猎物。冬天雪大。动物也都躲在自己的窝里不出来。偶然遇到大一些的动物,见到这样大队的人,早就躲远远的了。
可惜了狼牙箭,一天的功夫,只射到了一只傻兔子,还有几只鸟。于是,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习惯大手大脚分肉的兔,面对着烤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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