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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喝酒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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勺剥开浮在上面的果皮,下面是半坛浓黑的粘稠果汁儿。试着尝上一口,又酸又甜,还有种晕乎乎脚踏云海的感觉。

    这下王勇可是开心了。他虽然不会喝酒。但也知道酒是好东西,至少可以活血开胃。如今意外酿成了果酒,岂不是他的生活又多了些调剂。

    采摘蓝莓的季节早已过去。这种浆果的收获季节只有一周左右时间。“看来只好等待来年蓝莓果子再成熟的时候,多酿一点。”

    蓝莓酒虽然只有半坛。但是王勇却有了酿造其他饮料的想法。于是,山葡萄、山梨这些水果也都成了他的实验对象。虽然这些山果没有蓝莓那么好酿,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好采集。最终,经过几次实验后,他将这些野果捣碎,然后把发酵液搜集,酿成了几坛山梨酒和葡萄酒。

    酒劲儿不大,胜在柔和绵软。吃着烤肉,喝着果酒的日子果然好。

    还有一个发现不得不提。因为意义实在是重大。在王勇初来的时候,曾经用毒玉米粒试图捕获山鸡。不过,这些吃惯了草籽和浆果的山鸡对这种又硬又大的玉米粒不感冒。王勇虽然将玉米粒捡拾了起来,还是有几粒落在草丛里。

    几天前,王勇意外发现,灌木丛中长出一米多高的玉米植株的时候,简直激动的不能自已。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烤玉米,可以煮玉米粒。虽然,再没来到这个荒蛮世界之前,王勇并不喜欢吃玉米粥。不过那是过去,大米白面随便吃的年代。

    现在,整天的鱼肉把王勇吃得腻歪。以前拉嘴的玉米粥,现在成了他朝思暮想的美味。

    玉米粒自己还有一大捧,大概足有二百多粒。二百多粒,就代表会有至少二百根长达一尺的玉米棒子。这可是经过现代杂交改良后的玉米种子啊。不过,现在明显不是种植的季节。要种,也要等待来年开春,冰雪融化的时候。

    带着满满的期待。王勇在自己的院子里开出了一块地。用火烧过之后,黑黝黝的腐殖土一攥一手油。

    房子一边,石头堆砌的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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