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于那一条条丝样的细长狼筋,用作弓弦儿,可能要比他搓编的藤绳更加结实,富有弹性吧?
“不怕死的,就全来吧。我会一个个把你们全都杀掉!”王勇此时壮怀激烈,大声向藏在丛林中,在远处窥视他的兽族宣战。
“嗷呜――――呜――――呜――――――”一声悠长凄厉的啸声似乎在回应他的挑战,在密林深处悠然回荡,自然带着一股万物肃杀之气。
王勇脊背一凉。他听出,这是那条狼王的啸声。
穿越第一夜,那条狼王给他的震慑力太大,以至于他在潜意识中,始终认为,总有一天,他会和这头狼王对上。
王勇杀死的两只灰狼,应该属于这个狼群。不过,它们之所以单独出来狩猎,大概是战力太弱,或者是刚刚成年,被狼群驱逐出去的两只小公狼吧。
大口嚼着烤得半熟的狼肉,王勇将篝火添得更旺。不管怎样,在他没有充分准备好的时候,还是希望它不会来的太早。
发现丛林中有野人出没之后,王勇着实担心了两天,有几天,他刻意压着火塘的火,尽量不发出太多的烟。不过,野人并没有再来。看起来,他们只是偶然路过这里,看到烟火,便过来取了火种离去。
在学校历史课上,书本上可是这样说过,原始人类都有一个大火塘,里面的火种常年不灭。所以不需要经常外出取火。可是?书本上可没有讲,现代人怎么在原始荒蛮之地生存。王勇想想,过去背的那些化学公式真是没有用。不如武器和技术来得实际。
总吊着心过日子也不是办法,所以,王勇渐渐学会了忘记胆怯,变得像个男人一样敢于面对危险。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和他们正面遭遇下,是敌是友,也就知道了。
基于这种越来越放松的想法,既然决定在这里长久生存下去,王勇开始设计自己未来的日子了。
在穿越后第十个黎明到来后,王勇又多了一项任务――烧制陶器。
火塘经过长时间的燃烧,里面已经堆满了大量的灰烬。清理这些灰烬的时候,王勇发现火塘四周的泥土,都已被炭火烧得发红板结,砍刀敲上去:“当当――”发出脆响。
“这不是陶盆儿是什么?”王勇想起妈妈养花时用的陶制花盆儿。
忽而,他想到,如果自己能用火烧制出陶碗陶罐,那么他就不用每天辛苦的往返桦树林,去采集桦树汁,另外,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热汤热水了。
想到自己可以用陶罐煮出鲜美的鱼汤,王勇咂咂嘴巴,再也按捺不住兴奋。烤肉是好,可是天天吃烤肉也有腻歪的时候。
“既然自己已经想到了,那么――” 略一思筹,王勇决定将制陶列入生存之必须的行列中。
想要烧制陶器,山里的腐殖土肯定不行,必须要粘土。王勇想起沙滩西侧,有一段坍塌的河岸,在那长达数十米的截面里,两尺厚的黑土下,全是黄色的粘土。
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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