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可以牺牲了你儿子的幸福了吗?
这样的训练坚持了三十天,艾德明显感觉到自己对篮球的掌握上了一个台阶,控球能力和带球能力都有所提升。这还多亏了艾德本身就拥有着不俗的篮球天赋,虽然才刚接触篮球,但是出色的身体天赋使他仿佛水到渠成一样。
相对于在运球和带球能力上的增长,在投篮方面艾德的成长就没有那么高了,现在在训练之中,艾德基本上可以保证五成的三分球投篮命中率。这个命中率实在是算不上高,不过这跟艾德的出手习惯有关系。
艾德一直做着的投篮练习都是拿到球之后不做调整或者细微调整之后的迅速出手,而且还要加上一点的后仰,因为总是起跳不充分,所以他的出手点不高,相较于高出手点而言,他对自己的出手速度有着更高的要求。
因为他现在并没有太高的运球突破技术,无法甩开防守成员的防守,因此只能在防守成员出现空隙的一瞬间出手命中,总的来说,艾德的成长速度还是非常迅速的。
今天也是一样,少年早早地被琳达叫起,和元气少女跑了五公里后,吃完早饭就来到了这个球场,哈?你问我为什么他们没有去上课,开什么玩笑,谁的人生生涯中没有逃过几次自己不想上的课?
但是往日空旷的篮球场上此时挤满了前来打篮球的人,因此少年和少女只能无奈的站在一旁观看场上的人练球,而艾德在过了一段时间后懒病再一次发作,嚷嚷的要回去。
就在少年少女嚷嚷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啊拉,这不是艾德和艾米丽吗?好久不见!”
少年、少女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眉毛分叉的家伙和一个长着扑克脸的家伙走了过来。
艾米丽笑着打招呼道:“原来是火神君和冰室君,好久不见,怎么今天会来这边?”
火神和冰室与艾德他们并不在一个区,到这里来最起码也要坐20分钟的地铁,因此艾米丽才好奇地询问今天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怎么,你们不知道吗?”冰室解释道,“今天这里要举行一个街球大赛,年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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