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一手接过金条在手中把玩,华风笑了。心里有了主意,控制这三人的主意。只见华风伸手把肉撕成三小块,说道:“成交,三根金条一块!”说完便把其中一小块肉塞到邦德手中。
“这……”邦德目瞪口呆,叹道:“你太黑了吧!”
“价格公道,换不换随便你!”说着,华风又将两小块肉向另俩人晃了晃!
‘咕噜’,两人吞下一口唾沫,虽然心有不甘,却忌惮于华风的身手。饥饿难熬的俩人不得不拿出黄金,递了上去……
也许是太饿,每人都太能吃了,吃下了数十小块狼肉,这才满意地打着噶享受地躺在地上。但是当他们又看到你瘪下去的背包,那里面仅剩不多的几根金条,只够再吃这样吃上一小顿。三人不禁心中大骂:“这个奸商!”
“看到没?这就叫素质,这奸商打劫手段可比你们高明多了!”头子邦德此时还不忘拿现场来说教。准确地说,他们这叁劫匪,被华风打劫了,甚至比打劫还要严重得多,因为华风已经把他们人都算了进去,真是吃人不吐骨头渣。
原来这三个财胆包天的家伙,本已逃到北方很远的地方,在一次意外之下发现了当地的黄金。经这意外的启示,三人不言而和一起又折回南方,冒着生命威胁洗劫那些废墟城市的金库。在三人看来这个风险系数要小得多,至少他们不会因此被警察追捕,不会因此终身被全球通缉,只要命大逃回北半球,就安全了。
千算万算,却低估了南方食物的匮乏程度,就算是连一只老鼠,也很难见到。即便是见到,那也是铺天盖地的鼠群,那里还有闲心去捕捉?逃命要紧!三人一路跌跌撞撞,都不清楚自己饿了多少天了,吃了多少草根树皮,这才逃到这里。不过……来得这里不知是他们的悲哀还是他们的幸运?反正得到食物填饱肚子是事实,但是多天来的努力泡汤了,谁也不清楚三人此刻是不是在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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