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也是借此顺应了天意、又报应纣王罢了。
有的朋友也许会说,女娲不亲自动手是找的借口,这说不通,因为在原著中这段是以第三人称来描写的,并不是女娲自己说的,所以,应该是客观的,借口一说是不成立的。
三、“女娲作为反商集团的幕后黑手和组织者,对反商集团的一切行为负责,不得以不知道和忘记了等等作为借口推卸责任。”
首先,这个问题在原著中没有明确的说明女娲不阻止的原因,这点大家可以认可吧?(如果不认可,可能是我看书记错了,请举例原著内容)
既然原著没有,那么我们就只能揣测作者的意思了,对吧?那么观点就未必统一了。我举几个例子吧(其实以前也举过)。
1、“女娲罪过说”:女娲明知道三妖作乱,但故意放纵,借机会报复当初纣王的亵渎之恨。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女娲该不该受到谴责?应该!
2、“原始算计说”:
如果来吧里久的朋友,或详细的看过吧内经典帖的朋友,都会记得一些内容。已经有朋友论述过、转贴过了,如果没有看过,可以看看“鉴于大家对佛本是道里面的典故有诸多疑问特发此贴详细解说”这个帖子,地址不知道能不能发上来:aaa:aaapost。baidu。aaa/f?kz=125321187(请自己去掉aaa)。
这个帖子就是论述原始天尊在整个封神演义中的阴谋算计的,我虽不完全赞同(所以,有些朋友不要仅仅因为那里说女娲发怒的原因就直接拿来说,这个问题我解释过,也会再单说),但其也是有一些道理的。
如果照这个帖子的意思,原始既然可以算计,使纣王看到被“莫名其妙地来了一阵风”“把崾卷起”后的女娲娘娘的美貌,因而惹怒女娲,当然也可以再算计女娲一次,使女娲在三妖作孽的事情上后知后觉,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女娲实际上是无辜的,被算计的。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女娲该不该受到谴责?不应该!
3、“作者bug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书亦然。女娲前面强调“不可残害众生”,后面又不没有管束三妖,也可能作者的疏忽,没有能够自圆其说。连“四大名著”都不完美,何况《封神演义》,有些漏洞也是可能的。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女娲该不该受到谴责?当然也不该!
4、“算计不准说”:(本内容为heweijin分析)
在封神中教主并不是什么都能算到无所不知的÷面举两个通天教主的例子。
1随命余元:“跟吾进宫。”教主取一物与余元,曰:“你去把惧留孙拿来见我,不许你伤他。”
惧留孙曰:“余元沉海,毕竟借水遁潜逃至碧游宫,想通天教主必定借有奇宝,方敢下山。
余元的结果是再次被抓可以看一下通天教主的话是要余元把惧留孙拿来的♀里显然是没有算到。
2通天教主见万仙受此屠戮,心中大怒,急呼曰:“长耳定光仙快取六魂幡来!”定光仙因见接引道人白莲裹体,舍利现光,又见十二代弟子玄都门人俱有璎珞、金灯、光华罩体,知道他们出身清正,截教毕竟差讹,他将六魂幡收起,轻轻的走出万仙阵,径往芦篷下隐匿。
在这里可以看出通天教主是准备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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