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延续了三百二十八年的老店,而方家则只有二百六十年。”
林敬之听罢这才恍然,怪不得先前瞧着那四扇窗户大的有些夸张,敢情是为了打开后,让射入屋内的光线更加充足,而这个店面因为窗户太大,下边支撑力道不足的原因,只是盖了两层。
在这个繁华地段,只盖两层楼阁,却是有些吃亏了。
不过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余家做生意极讲诚信,不做那欺瞒顾客的丑事,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一直延续三百余年吧。
林敬之站在原地,在一楼四周扫了一眼,又道:“这里光线是很足,不过这一楼的缎料质量差些,有没有更好点的锦缎?”
“有,请您上二楼。”那伙计早就从林敬之与玉姨娘光鲜的衣衫上看出来,二人若不是豪门子弟,就是出身官家。对林敬之不满意一楼的布料,有心理准备,林敬之的声音刚落地,伙计就弯下腰用手虚引向通往二楼的阶梯。
林敬之也不答话,当先踏步行去,玉姨娘紧跟其后。
待上得二楼,林敬之发现这里的装饰风格虽不奢华,却极其精致。墙上挂的水墨画入笔细微,活灵活现;桌案与货架边沿与体表雕刻的花虫鸟兽,则秋毫毕现,每一片叶子上的纹路,每一根羽毛上的纤毛,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由此可见这余家的主人,是花费了一番心思的。
那伙计跟在林敬之的身后,偷偷瞄了一眼,眼见林敬之脸上闪过一丝惊叹,他为身为余家伙计骄傲的同时,也是心中一紧。以前东家与少东家可是没少给他们交代过,凡是上了二楼,能发现这二楼装饰风格精髓所在的顾客,都定然是非凡人物,必须好好接待。
这二楼店面的装修的确很精致,但一般的贵豪商人,却是品不出味道来的,在那些突然崛起的暴发户眼中,只有极其鲜亮颜色,或者金光闪闪的物品,才是最爱。
好比气质非凡的人多喜欢佩戴温玉,显得温文尔雅;而有钱无才之人,则多在脖子上套个金项圈。二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林敬之对二楼的装修风格非常喜欢,连连赞许的点了点头,这才走到货柜近前,细细打量。随后就发现这里高档的锦缎还真不少,而且多以风格稳重不失典雅的料子为主,颜色极为鲜艳的几乎没有。
当然,这里的锦缎再好,也是比不上京城秦氏绸缎庄,那个五层楼阁中最高层的锦缎的。这里的料子只能算上等缎料,是没有极品锦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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