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王小波”名辨释 作者段玉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80zw.la
    更新时间:2010-02-12

    “王小波”是北宋初年王小波、李顺起义的领袖人物之一,也是中国农民~~运动史上“均贫富”口号的提出者。

    “王小波”之名,宋代史籍多作是文1,然亦别有作“王小皤”、“王小博”者。宋祁《宋景文笔记》卷上:

    蜀人谓老为皤(音波),取皤皤黄发义。后有蛮王小皤作乱,今《国史》乃作小波,非是。宋祁为真、仁二宗之际人,去王小波、李顺事变不远。其作“王小皤”不仅异于其他史籍,且断言如《国史》之类“作小波”者并误。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

    蜀父老言:王小皤之乱,自言“我土锅村民也,岂能霸一方?”有李顺者,孟大王之遗孤。初,蜀亡,有晨兴过摩诃池上者,见锦箱锦衾覆一襁褓婴儿,有片纸在其中,书曰:“国中义士,为我养之。”人知其出于宫中,因收养焉,顺是也。故蜀人惑而从之。未几,小皤战死,众推顺为主,下令复姓孟。宋孝宗(1163—1189)时,陆游曾在成都、蜀州(今四川崇州)为官多年。其对王、李事迹的记述,按《老学庵笔记》自称,来于“蜀父老言”。值得注意的是,陆游也始终只以“王小皤”称名其人。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

    蜀中剧贼李顺陷剑南,两川关右震动,朝廷以为忧。后王师破贼,枭李顺,收复两川,书功行赏,了无间言。至景佑(1034—1038)中,有人告李顺尚在广州。巡检使臣陈文琏捕得之,乃真李顺也,年已七十余,推验明白,囚赴阙,覆按皆实。朝廷以平蜀将士功赏已行,不欲暴其事,但斩顺,赏文琏二官,仍阁门祗候。文琏,泉州人,康定(1040—1041)中告归泉州。予尚识之。文琏家有李顺案款,本未甚详。顺本味江王小博之妻弟。始,王小博反于蜀中,不能抚其徒众,乃共推顺为主。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录用材能,存抚良善,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时两蜀大饥,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所向州县,开门延纳,传檄所至,无复完垒。及败,人尚怀之,故顺得脱去三十余年乃始就戮。在沈括的记述里,“王小波”又别作“王小博”。而且,沈括自称是见于“李顺案款”,则其可信度似乎很高,尽管如此,“王小波”之文未必定是讹错。这不仅因为《国史》之类正史如此记载,黄休复、田况、曾巩、苏辙等人作为宋祁、沈括同时代人(黄休复、田况、苏辙三人且有川西生活的背景),其所记名之可信度亦当不在宋祁、沈括二书之下。王明清《挥尘后录》卷五在引用沈括原文的同时,将“王小博”改为“王小波”,说明王氏也是认同“王小波”的。

    其实,“小波”、“小皤”、“小博”并不冲突,如果将其视为某种称谓的注音。(元)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罗罗,即乌蛮也。……有疾不识医药,惟用男巫,号曰大奚婆,以鸡骨占吉凶:酋长左右斯须不可阙,事无巨细皆决之。”(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二“曲靖府”:“土人称巫师曰大奚婆,遇有一切大小事,怀疑莫能决者,辄请巫师以鸡骨卜其吉凶。”(清)檀萃《说蛮》:“居水西者曰黑罗罗,亦曰乌蛮,……疾不医,惟事巫,号大奚婆。”田雯《黔书》:“居平远、大定、黔西、威宁者为黑罗罗,……病不延医,惟用巫,号曰大奚婆。”“奚婆”也作“觋皤”,天启《滇志》卷三十:“(罗罗)巫号大觋皤,或曰拜杩,又曰白马,取雏鸡雄者,生刳取其两髀束之,以占吉凶。……精者能知天象,断阴阳,在酋长左右,凡疑必取决焉。民间皆祭天,为台三阶,亦白马为之祷。”乾隆《易门县志》卷六:“爨蛮,……不信医药,疾病惟事巫祷,巫号大觋皤,或曰拜杩,又曰白马,取雄鸡腿骨生刮其皮肉,骨有细眼,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以占吉凶。”凡此种种,彝族先民称其男巫为“奚婆”(“觋皤”)当已自明。推而广之,笔者以为此一称呼最早或是氐羌系民族对巫师的称呼,而不止是彝族先民。汉晋以降,川西横断山脉一直有氐羌系民族分布。“王小波”所出之味江本身即属横断山系东沿,且是通往“西番”的要道。宋祁以“蛮”称“王小皤”,透露出了其或为少数民族的信息。而“小波”、“小皤”、“小博”与“奚婆”、“觋皤”读音相近,应为同一称呼的另类音注。那么,“小波”、“小皤”、“小博”即都不当是人名,而是一种对巫师的称呼。“王小波”者,也就应是一个姓王的巫师。宋祁以为“小皤”乃尊称颇有见地,但以“皤皤黄发”取义又是望文生义了。

    在《王小波、李顺起义考索二题》一文中,吴天墀先生经过缜密的考证指出:“王、李起义的酝酿和发生,是与当地祠祀灌口的宗教风习有着密切关系的,只是这种关系在起义军的两位领袖中似乎主要限于李顺,而与首先发难的王小波的关系则不明显罢了。”[1]若以上辨释成立,则王小波起事也应利用了宗教的因素,作为一个著名的宗教领袖,虽不排除直接原因或为“贩茶失职”2。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释文莹《玉壶清话》卷四、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削平僭伪》、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平李顺》、《宋史》卷二七六《樊知古传》等并称李顺为王小波妻弟。有详细的材料证实,李顺曾是灌口神(水神)祠祀活动的群众领袖。倘王小波确然就是一个宗教领袖,其与李顺的特殊关系,并及选择李顺为其后继,便都有了一层宗教的意义。

    注释:

    1例如,黄休复《茅亭客话》卷六《金宝化为烟》、田况《儒林公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曾巩《隆子集》卷六《赵昌言传》、卷二十《妖寇》、曾巩《元丰类槁》卷四十七《秘书少监赠吏部尚书陈公神道碑铭》、苏辙《栾城集》卷三十六《论蜀茶五害状》、王辟之《渑水燕谈録》卷九、释文莹《玉壶清话》卷四、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五、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削平僭伪》、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二十三《吏贪致盗》、岳珂《桯史》卷二十四《李顺吴曦名谶》、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五“淳化五年正月甲寅”、卷三十六“淳化五年八月丁酉”、卷二四九“熙宁七年正月癸亥”、卷三六六“元祐元年二月癸未”,彭百川《太平治迹统类》卷三《太宗平李顺》、卷二十八《哲宗》、陈均《九朝编年各要》卷四“淳化四年二月己未”、《两朝纲目备要》卷十“开禧三年二月乙亥”、《宋史》卷五《太宗纪》、卷一八六《食货志》、卷二五七《吴元载传》、卷二六七《赵昌言传》、卷二六八《王继英传》、卷二七六《樊知古传》、卷三○七《张雍传》、卷三○九《杨允恭传》等,即均为“王小波”。

    2关于王小波李顺起义的详细情形,可参见胡昭曦:《王小波李顺起义》,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作者简介: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四川成都人,1958年生。1982年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士;198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同校同系中国古代史(宋史)专业,硕士;200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现代语言与文化系跨文化研究专业,哲学博士。段玉明教授1987年至2003年曾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历任副所长、所长﹑云南无形文化保护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1992年被云南省破格评为副研究员﹐1996年再被破格晋升为研究员,并被列为云南著名社科人才;1995年至1996年度美国哈佛大学世界宗教研究中心特邀访问学者;1997年至2003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高级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峨眉山佛学院客座教授。

    附:王小波李顺起义简介

    中国北宋前期的一次农民起义。北宋初,川峡地区的土地大多被官僚、豪强、寺观霸占。许多农民沦为客户(包括旁户),阶级矛盾极为尖锐。宋太宗即位后,川峡天灾频仍,饿殍载道,民不聊生。淳化四年(993),在永康军青城县(今四川都江堰市南)爆发了王小波王小波、李顺起义作战地图、李顺起义。《雷有终墓志》(北宋),记载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的事实(陕西合阳出土)。王小波,青城县味江人,于淳化四年二月,发动起义,宣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0zw.la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