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科举制度只是后人把它引入了“歧途”罢了。
科举制度就是中国人的政治智慧的表现,相对于体现了中国人的聪明智慧的“四大发明”而被有的学者称之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可是这一伟大而超前的开创,对作为皇帝的杨广并没有带来多大的好处。我们都知道魏晋南北朝以来士族门阀占垄断着中国的绝对统治权,大业年间他们在杨广的王朝里依然有着强大的能量。杨广的举措触动了这些门阀大族的利益,这为日后门阀大族的反叛埋下了祸根。这也是为什么父亲杨坚曾把在自己手中萌芽的科举之制荒废,他没有魄力去面对强大到可以引起自己帝国动荡甚至灭亡的反对力量。
杨广应该知道他的超前举措会给自己的帝国留下动乱的隐患,但是那时的他更多的或许是对自己和帝国的绝对自信,他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掌握一切,所以在后来杨广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顾反对执行自己的科举政策。
杨广在洛阳新城度过了一个新年后,于大业三年(607)三月起驾从洛阳回到阔别两年五个月之久的京师长安,这意味着杨广的第一次巡视天下完成。杨广回到长安后,不知道是不喜欢长安还是真的坐不住。在回到长安一个月都不到就下诏曰:“古者帝王观风问俗,皆所以忧勤兆庶,安集遐荒。自蕃夷内附,未遑亲抚,山东经乱,须加存恤。今欲安辑河北,巡省赵、魏。所司依式。”即杨广又要出巡天下,上次是南巡,这次他要向北巡视。
在杨广下达他要北巡的诏书后,又下一诏书,诏书是“颁律令,大赦天下,关内给复三年”。这律令就是大业二年(606)十月杨广命牛弘等人更定的新律《大业律》,其实在杨广下令着手制定《大业律》时,隋已有一部颇为美备的律典,即开皇元年始纂、开皇三年定型的《开皇律》。之所以说《开皇律》是一部良律,首先该律典体现了“除苛惨之法,务在宽平”,“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宽刑理念。这是自汉至隋法制发展的一个趋势,到《开皇律》可谓始集其成。其次律典的结构严谨,律文简洁明了,概念明确,一改前朝律文冗长,博而非要的痼疾,这是魏晋玄学“辨名析理”的方法论在律典编纂中应用的结果。最后也是该律典最实际的确立了“十恶”、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等一系列新的制度,为后世历代封建王朝法典所沿用。明末清初大思想家王夫之对《开皇律》有着这样的高度的评价:“今之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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