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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开创科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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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儿子杨昭的病逝,作为父亲杨广虽然很伤心,但是杨广历史的脚步没有因为任何人的离开而停留。在这一年,他下诏正式建立有中国“第五大发明”之称的科举制度。大业二年杨广的始建进士科,典定科举制度,大业三年,杨广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臀力骠壮十科举人。”至大业三年,考试科目已经有了十科,这标志着科举制度完全的产生。大业五年杨广又下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臀力骠壮,超群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杨广的一系列措施使得科举成为潮流,同时巩固了这一伟大的开创。

    杨广以前,科举之制其实在杨广的父亲杨坚时期已经萌芽,只是杨坚没有魄力把这一伤害士族豪门利益的制度完善并执行下去。而在杨坚朝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拨制度先后是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

    其中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秦统一后,产生了察举制,察举制即荐举贤才,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冲破了先秦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西汉的察举、征辟制的出现,是荐举制成熟的标志。察举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朝廷或地方的高级官员,通过考察向朝廷推荐士人或下级官吏的选官制度。它也是荐举制精髓所在。察举分诏举与岁举,诏举是皇帝下诏选取特殊人才;岁举是地方长官定期定员向朝廷推荐人才。征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选拔任用属员的一种制度。皇帝特征、聘召人才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属官为“辟”。东汉后期选拔官吏中钻营请托、结党营私和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察举、征辟制渐趋败坏,而后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则意味着荐举制的败亡。

    曹魏时期曹丕接受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九品官人法”。具体方法是在全国各州设大中正,各郡设小中正,大、小中正皆由一些经验丰富的朝廷官员兼任,因此也称“九品中正制度”。中正负责对各州郡的人才在“品、状、家世”三个方面进行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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