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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你们无权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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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那几个警察略显暴躁了起来:“根据司法程序,做完笔录后,受害人会保留监控您的权利。”

    “如果她们不监控我,我会怎么样?”

    “被无罪释放。”

    “那如果他们监控我呢?!”

    “您将会受到法院的审判,如果罪名成立的话,您将会以民事罪状而判刑。”那几个警察,对她的问题嫣然是对答如流。

    ‘啪、啪、啪’林一也不禁鼓起了掌:“说的好,说的好,既然如此的话,那你们更不应该抓我了,你们现在可以打给薛凯蒂小姐,问问有没有收到我律师寄去的律师函……”看了看表:“如果中途没有延误的话,薛小姐已经收到我的律师函大概1个小时左右了。而根据你们口中的司法权利,最终我将会在法庭受到审判,那么,我已经跳过你们这一个程序,直接将案子归入法庭所有,至于薛小姐……”嘴角扯开一抹狡黠的笑,她双眸一闪,厉声道:“现在,是被告人!!”

    回顾昨夜……

    快速挂断雷霆的电话,林一给刚刚那个陌生号码回了过去,果然是律师打来的电话。

    ‘林小姐,您刚刚说的事情我基本明白了,不知您现在找我有什么目的呢?对方不还是没有给您寄去律师函么?’

    ‘厉律师,我想您会错我的意思了,我之所以这么晚给您打电话,并非是要安心等待对方的传票,而是……我现在要控告他们!’对,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发制人,等待对方控告自己,那何不自己先控告对方呢?管他输赢先告了在说。记得台湾的姓李的一位大师最大的爱好就是告人,现今林一算是体会到他的心情了。

    ‘控告他们??’对面的律师有些不可思议。

    ‘对!没错!!’林一再度确定的点了点头。

    ‘好,我明白了,为了避免对方先出手,我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整理一份律师信寄去薛家。如果,在律师信到达前,有警察找您,您就告诉他们自己是受害人,根据《香港居民法》第四百三十一,受害人享有的是被保护权利,所以他们无权抓你。’

    ‘好的……’这位从未见过面的律师,答应的很是爽朗,并且做事也利落,林一很是赞叹,可有一点,她很好奇……‘我听说,对方的母亲是学了名的大律师,厉律师您接下我的案子,不怕输了官司么?’

    ‘呵呵,这样更有挑战性,不是么?’

    也不知为何,在此刻,这位男性律师的话,至今另林一难以忘记,甚至连他那极富自信的语调,都令她记忆犹新。

    很奇怪,自从和厉律师通过电话以后她就没那么怕了,反而心中充满了自信,女人的第六感在告诉她,这位素未抹面的大律师,一定是一位高人!

    记忆切回……

    当林一的话对那几个警察一一说完后,他们全部都傻了眼,赶忙拿起电话向薛凯蒂确认此事:“薛小姐,伤害您的人,刚刚告知我们,她已经在1小时前给您寄去了律师函,可有此事。”

    “是的,有……”

    “好的,我们明白了。”挂断电话,那几个警察的态度马上变成了另外一个摸样。“林一小姐,实在抱歉。对此事件,我们表示万二分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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