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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谢谢订阅!八千更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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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信也该回来了。老大那么努力想要你怀孕,无非是想要转移你的注意力,要是你再这么下去,我可能再也当不了这夜店王国的主人了,你就当做帮个忙呗。”

    夏瑾听他口气,无一不是在做着一个说客的话,她敢肯定他是得了叶秉兆的指示的。眼见着酒吧的生意好起来了,他当然要防起她来。难怪他昨晚那么的努力。她不理他,只将目光投射在那块空着的表演场地。刚才一个乐队刚刚演唱完一首歌。

    此时,直径三米的场地突然飘起了雨,淅淅沥沥的,并不是真正的雨丝,而是采用了3d成像的效果,为了渲染气氛而用。如果可以,他们甚至可以让几十年前的人在这里跟他们同台表演。如果是带着古味儿的歌,他们可以呈现出穿着古装的歌姬出来,活灵活现。图像非常的丰富,令人如身临其境。

    夏瑾半眯着眼,倾听叮叮咚咚响起的前奏,刚刚还冷硬的心随着那音乐而变。好像是一颗被雨丝打湿了的石头。

    一个穿着简单的女人走了上去,脸上带着忧伤。她上去没有半句多言,等到了点就开腔,唱的是飞儿乐队的《我们的爱》。一首穿透力极强的歌,爱到尽头的嗓音,将她的悲伤唱的淋漓尽致。

    “回忆里想起模糊小时候,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候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从此以后我都不敢抬头看,仿佛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从那一天起,我忘记了呼吸,眼泪啊永远不再,不再哭泣。我们的爱,过了就不

    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地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只是永远我都放不开,最后的温暖,你给的温暖……”

    “不要再问你是否爱我,现在我想要自由的天空,远离这被捆绑的世界,不再寂寞。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的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

    当歌曲的高/潮部分来临的时候,夏瑾的眼陡然瞪大,心中某个点被触动,眼眶都湿润起来。她的心在颤抖,坚硬的石头被雨点击碎。在幽暗的光线中,她看到那个女人眼眶里落下一滴彩色的泪,那何尝又不是她的泪?

    不管她将这家酒吧弄得多好,她都不可能真正地加入冥夜,路善豪说对了,她的本性在那里。她见不得肮脏。而她,正在成为叶秉兆的负担,更确切的说,从她跟他告白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是他的负担。

    是她束缚住了他,令他束手束脚,而她,也被束缚住,不能自由自在。

    “路子……她为什么唱的这么的伤心?”这个女人她以前见过她,那时候,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冷冷的男人,对她倒是很好。夏季的目光在四周搜寻了一圈儿,没有看到那个男人,而那个女人,因为没有了那个男人的在场,周身都没有了光彩,像是一块没有了水分滋润的玉石,冷硬又干涩,形单影只,透着满怀的悲伤。分手了?

    “她的男人死了。”路善豪的脸色变得十分的难看,眼中阴郁一片。

    “死了!”夏瑾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大了眼看着那个犹在唱着悲伤的女人。她唱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毫无杂念,好像那只是她一个人的天地,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脸上的泪在雨点里面奔腾,下面的人也被她感染,没有了碰杯的欢乐声,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是富乐钢材的千金,跟帮里一个弟兄在一起。她的父亲极力反对,但为了能在一起,她甚至离家出走。不过,前段时间我们跟克伦斯交手的时候他中了枪,阿章救不回他……”他低了头,收紧了手中的啤酒杯,狠狠灌了一大口。

    在重症监护室里面躺了一晚上,终究没有逃过生死十二小时!

    那个男人是冥夜中的一个中层骨干,很有前途的一个人,有勇有谋,他正准备提升他,让他跟那女人可以好好在一起,取得她父亲的祝福……

    这些都是夏瑾不知道的,她只知道他们有时候会出任务,但她真正认得的,也就是围绕在叶秉兆身边的那几个人,对于其他人员,她并不清楚。而他们也帮着叶秉兆一起瞒着她。

    “夏瑾,不是只有你一个身家都干净的女人跟黑道的人交往,可是你看,这是什么结果?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你不怕死,也经过了考验,可是,如果是老大,你真的……”他及时住了嘴,以前他一直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可是,在亲眼见到后,他也觉得残忍。

    夏瑾真的能挺过去吗?如果真有那个万一?

    眼下的他们跟克伦斯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前段时间酒吧一直被查,也是跟他使诈有关。那些来历不明的小混混就是他们派了故意引起警方的注意来临检的。而这端期间,他们大小枪战不断。让他们危机更上一层的是,最经传闻季淳风已经加入了焰门,成为了斐迪南手下一员。

    所以,他最近才有了这种顾虑。夏瑾会是牵绊叶秉兆的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她,他才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有了这种想法,只是碍于他们身为下属的身份,不能直接提出反对。夏瑾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女人,但与他们想要的,还相差甚远。更何况,如过是她出事,叶老大不知还能不能承担第二次的痛苦。

    他同情这对恋人,但在血腥战场,软肋只会给敌人刺入的机会,同情,没有半点意义。

    夏瑾朦胧的眼看着那个悲切的女人,恍惚中,她好像看见她变成了她。她猛然摇着头,甩落眼泪。不,她绝不要站在那个抬上唱那首挽歌!

    她的爱不会是诅咒!

    此时她的心中终于下个了决定。

    “路子,后天这里停业一天,我要用。”她擦了一把泪,在那还未停歇的歌声中踉跄着脚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

    叶蔚蓝仍旧跟季淳风住在那个狭小的弄堂里。褪去了华服的她,身上的气质依

    然不减。即便是一身路边摊衣服,她也能穿出味道来。

    经过几天的适应时间,她已然能够游刃有余。用叶蔚蓝的话说,就是,她可以征服上流社会中的人,在平民社会,她照样能征服这里所有的人。女王,走到哪里都是女王。

    她不需要像黎妍那样装贤惠乖巧,只用她豪爽的个性就能赢得别人的喜爱。

    她教这里的年轻媳妇、姑娘们穿衣搭配。

    她跟弄堂里的孩子玩游戏,跟上了年纪的女人唠嗑聊八卦。她的嘴里有许多明星的八卦,亦真亦假拿出来说说嘴,但守着不透人隐私的底线,只聊杂志上写的。说到最后,她会用一句“狗仔队的笔,能写出什么真来?”忽悠过去。

    她听老人们说他们过去的故事,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弄堂里发生过的事情。东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改成了大马路,西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建了高楼。谁家出了有出息的人,谁家的儿子出了国等等……

    她跟这里的大老爷们斗酒,虽然十次有九次喝醉,但她随叫随到,绝不怯场。季淳风为此常常需要从哪家人家里把她背回去。在黎妍看来,叶蔚蓝这是在借酒想要引起季淳风的注意,让他怜惜她,唤醒他对她的感觉。

    叶蔚蓝在这里很有市场,成了单身汗眼中的香饽饽。虽然她有可怕的“心脏病”,但依然挡不住青年们求爱的心。

    今日,她左手一束野花,右手一大袋子的菜优哉游哉往弄堂里面走,嘴里哼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季淳风刚好矮着身子从门里走出,抬眼就见叶蔚蓝心情颇好。“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事实上他不是刚好出来,而是回到家时未见叶蔚蓝在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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